與年輕記者們交流(1)
序言
三十年前,當我還像你們這麼大時,我就開始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在一家報社做記者。就在一九七五年五月的那個晚上之前,我已經在學校報刊做了七八年的時間,是從初中的學校報刊做起的。
在這一年的夏天,我在《信使報》實習,這是我第一個既喜歡又能拿到報酬的工作。這家報社位於新澤西郊區,他們的報紙日銷四萬五千份。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從未忘記在那個夜晚所感受到的狂喜。
當時,我差幾個月就十九歲了。我那時甚至沒有正式的白襯衫或西裝外套。如果沒記錯的話,我記得我向父親借了件便服套裝。
他比我矮近八公分,所以這件衣服我穿著不太合身。我的頭髮向下披散著,留著連鬢鬍子,那是我幾個月前去俄勒岡州旅行時開始留的。當時的我看起來簡直像一個流浪漢。
我擁有對記者這個職業來說十分重要的東西:原子筆和速記筆記本。這些東西比我那不合時宜的穿著重要。在上班前,我趕到了《信使報》的停車場。
我的工作時間是從晚上六點半到淩晨兩點半。這裡也沒有什麼訓練和指導的過程。我把在大學校刊工作時的剪報帶來,這讓編輯相信了我的工作能力。
於是,我就被雇用了。我的工作是頂替休假的記者採訪當地政府。上班的第一個晚上,我被派到一個叫布蘭奇伯格地方,去採訪鎮委會。
當時的情景我至今仍記憶猶新。我在截稿之前完成了工作,並因在文章導言中加進了「assuage」(緩和)這個詞,獲得了夜班編輯的讚賞。
在我的報導發送完之後,我就有時間觀察自己周圍的一切了。《信使報》佔據了第二十二大街附近的一幢低樓層的現代化辦公大樓。
白色的磚和茶色的窗戶很容易被誤認為是保險公司或傢俱店。在新聞編輯室,螢光燈照在一排排仿木的桌子和手動打字機上,令編輯室亮如白晝。編輯在辦公桌前坐成一排,用膠水把剪報黏貼在一張紙上備用。
廢棄不用的稿子會專門裝訂起來。在編輯的身後沿著牆放著接收通訊社新聞的機器。在兩扇旋轉門的那一頭有排字室和印刷室,這些地方都被結實的、身上墨跡斑斑的印刷工控制著,他們認為記者是一群愚蠢的傢伙。
狹窄的走廊下面是我們的「咖啡館」,那裡有六七台投幣式自動販賣機,裡面有可用微波爐加熱的薄餅。
我實習的第一夜,就對新聞瞭解甚多,知道這不是《頭版》的神話世界。我們不是在城市哩,沒人戴著軟呢帽,從抽屜裡偷偷拿出酒喝,或喊著:「重寫一遍,孩子。」《信使報》原來在新澤西普蘭菲爾德的鬧區裡。
普蘭菲爾德是一個小城市,因在這裡建了麥克卡車廠而發展起來。一九六七年,這座城市的黑人突然爆發騷亂,暴徒把一個白人員警踩死了。因為這個緣故,《信使報》才決定遷移到郊區。
在以後的幾周我發現,我所認識的記者中,似乎有一半喜歡報導過去的事情,而另一半喜歡報導未來的事情。
有一個叫福里斯特的老記者,為了躲避去採訪有關死者的消息而躲在桌子底下;他的同齡人——瑪姬,有時就在桌上睡著了,假髮還會跟著脫落;編輯菲爾則不停地抽著雪茄……但我不能因為有幾個人特立獨行就否定這一整個世代的記者,他們之中還是有能適應現代化大都市的生存環境、具有機敏意識的懷疑論者傑克.吉爾,也有中年時期在美國和平隊【1】轉變人生的理想主義者霍利斯.伯克,他們不但有經驗,而且還有智慧。
很自然地,我被年輕人的圈子所吸引。這都是些二十幾歲、受過高等教育、雄心勃勃的編輯記者。城市版的編輯安.德沃伊戴著染色的飛行員眼鏡讀稿,還抽著煙,吃著三明治。
調查版的記者山姆.梅迪斯用他在羅格斯大學寫的詩談論報紙。安最後成為《華盛頓郵報》駐白宮的記者,山姆成為《今日美國》的特約作家,其他人也去了《巴爾的摩太陽報》、《新聞日報》或《紐約時報》。雖然在那個夏天,這樣的目標看起來還十分遙遠。
對我來說,一星期掙個一三○美元已經夠多了。那時,我出席了一系列市政會議,從區委會、教委會到城市規劃委員會。我打電話到一些員警部門,瞭解每天案情的摘要。
因為我和報紙的戲劇評論家很熟,他請我觀看了夏季的輪演劇目。我很高興能成為這個記者隊伍中的一員,在去採訪之前,我們會一起分享義大利麵;在開車回家前,我們會抓緊時間在安伯斯商店關門前喝上一杯。在那個夏天,那些悶熱潮濕的新澤西夜晚從未顯得那麼富有魅力。
在夏天快要結束的時候,我在南邦德布魯克做焦點記者的替補。那是座平靜無事的藍領城市。這時,有人打電話給我提供內幕消息。他說,在此城邊緣的運河邊的小道上有一堆可疑的垃圾碎片。
這是那個夏天唯一真實的內幕消息。我開車去那裡,發現了一堆十五呎高的垃圾。透過仔細觀察,我發現在垃圾下面蓋著海綿一樣的白色材料,這使我警覺起來。
離這裡幾哩遠就是石棉製造商約翰斯.曼維爾的工廠。工廠裡數百名在職和離職的員工由於吸入粉塵,患了罕見的癌症。我馬上根據這個發現寫了篇報導,這引起了州環境保護部門的重視,派人來檢測垃圾的成分。
後來證實這堆垃圾中果然有石棉。這是我第二篇引起轟動的報導。那裡的業主做出反應,雇了個大學生看管垃圾。大學生坐在一輛馬車的沙發上,觀察周圍的動靜。
這以後事情的發展,伴隨著頭版照片,成為第三篇引起轟動的報導。好幾個晚上,當我在報社中走過福里斯特身邊時,他總會喃喃地對我說:「石棉,你就是那個寫石棉的人。」我搞不清楚他是在恭維我,還是在譴責我。
在八月份快結束的時候,我終於了解到,吸引福里斯特對鮑勃.馬利的注意是最安全的。真沒想到,他居然喜歡鮑勃.馬利。@(待續)
摘編自 《給年輕記者的信》 博雅書屋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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