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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賽羅涵挨判拘役 當庭崩潰痛哭

2010-07-07 20:47 中港台時間|07-08 06: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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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7日報導】(中央社洛杉磯6日法新電)風波不斷的好萊塢女星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今天被判入獄服刑90天,不禁當庭崩潰痛哭。她因違反2007年兩度酒駕保釋令遭到法院判處拘役。

這位曾演出迪士尼影片的紅髮女星,原本有機會躍居一線,卻因酒駕風波,演藝事業急轉直下。

法官也裁定琳賽羅涵必須參加90天的毒品勒戒課程。

比佛利山(Beverly Hills)高等法院法官芮維爾(Marsha Revel)判處琳賽羅涵拘役後,這名24歲的女星、時尚繆斯當庭失聲痛哭。

她對法官說:「此案真得纏訟已久,我不想讓你認為我不尊重你或是判決,而我的確認為已經做了該做的事。」(譯者:中央社李欣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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