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食環署撤檢控擺攤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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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沁怡綜合報導)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人員17日在觀塘康寧道拘捕一名74歲的擺地攤張婆婆,她雖一度跪地懇求,但最後仍被捕。期間70嵗徐伯路過,他仗義出面亦遭拘控。事件一度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食環署週六(21日)終於承認整個拘捕過程未符合執法指引,決定撤銷對張氏的檢控。惟徐伯雖也獲撤銷兩項指控,但仍需以2000港元簽保兼守行爲9個月。

據香港媒體報導,食環署宣布撤銷張張秀嬌婆婆的檢控後,其女兒透露,母親很開心,如釋重負,很快便睡著了。

當日仗義相助的徐威因被指用身體阻擋及推倒職員, 被控普通襲擊等兩項控罪,他雖獲撤銷以上兩項指控,但要以2000港元簽保兼守行爲9個月。他表示,食環署今次是知錯能改的表現,他指食環署當日拘捕婆婆是不近人情,如今撤銷檢控,是還她一個公道,他期望當局日後處理同類事件能汲取經驗。

食環署審視事件報告後認為,拘控過程未能符合署方處理無牌販賣活動的執法指引,審慎考慮後,決定撤銷檢控。署方又指,已再次發出指示,要求所有販管人員執法時必須遵照「先警告 後執法」的指引。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不滿署方,將責任推卸給前線員工。她認為,署方雖然有指引訂明,如何對待老弱傷殘小販,但不是每個員工都了解指引,而指引亦未有對老弱傷殘作清晰界定,期望可以修改指引,方便前線人員執法。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歡迎食環署的決定,認為是合理及恰當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歡迎食環署決定,認為是合理及恰當的做法,但需跟進員工不跟指引的原因。事件反映拘捕小販的指引是否有潛在問題,促請食環署署長親自檢討。

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內部有一套服務標準及行動指引,隊員可按照指引行使酌情權,決定是否檢控。除非小販超出某些底線,否則會採取「先警告、後驅散」方式處理,如仍不獲對方理睬,小販管理隊才可執法。所謂的底線有兩重點:一是不容許擺賣熟食,二是不容許在主要通道、車站或行人天橋擺賣。

自2006年小販彭東尼被販管隊追捕時遭車輛撞至重傷後,小販管理隊翌年即增加一項指引,即面對老弱傷殘小販,必須經過充份考慮才執法,而且行動必須合理。不過,是否採用這項酌情權,最終仍由小販管理隊隊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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