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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狗仔 加州祭重懲

2010-08-29 09:55 中港台時間|08-29 10: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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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洛杉磯28日專電)加州立法部門昨天通過法案,對於為拍攝名流照片而危險駕駛的狗仔祭出重懲,未來最高可處以6個月刑期及5000美元罰鍰。

洛杉磯好萊塢是巨星名流聚集的娛樂大城,自然也吸引全球各地狗仔到這裡,希望能拍到明星不為人知的一面,並出售這些照片獲取暴利。不過,由於不少狗仔常飛車追逐,交通意外頻傳。

為杜絕更多的不幸發生,加州參議院昨天以21票贊成、13票反對,通過反狗仔議案,容許公路警察拘捕駕車尾隨名人的狗仔,一旦遭到法院起訴,最高將面臨6個月刑責與5000美元罰款。這項修正案仍需待眾議院通過。

去年加州通過全球第一個對狗仔的禁令,規定任何狗仔或媒體若是購買以非法手段取得的私人照片或影帶,最高將可處以5萬美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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