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綜合報導)好萊塢問題女孩林賽‧羅翰(Lindsay Lohan)由於3年前酒駕案本應在上週四出庭,但卻因在戛納電影節宣傳新作不歸,讓法官瑪莎·瑞沃(Marsha Revel)對她發出通緝令,交付了10萬美元的保釋金後才得以逃過。
5月24日,一身素裝眉頭緊鎖的羅翰終於現身法庭。由於狗仔隊的蜂擁而至,她遲到了10分鐘。法官判罰羅翰必須24小時佩戴電子酒精手銬,一週提交一次毒品測試報告,並每週參加酒精教育班的活動。
對於法官的判決,羅翰的律師提出抗辯,說她要照相和拍電影,佩戴酒精手銬會影響她的工作,所以只建議讓她接受毒品和酒精測試。但是法官斷然拒絕了他的借口,聲稱如果羅翰不接受上述保釋條件將面臨180天的牢獄生涯。
據悉,這種電子酒精手銬每半個小時會採取一次皮膚上汗水的樣本,再把數據發送到監測中心,未來林賽‧羅韓要是再碰酒就會馬上被抓,而且不是上上戒酒課就可以解決了事的。
與琳賽商量過後,羅翰的律師表示他們接受法官開出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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