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你的錢包,把美元鈔票攤在桌上。
一元上是喬治‧華盛頓,五元上是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十元上是亞歷山大‧漢彌爾頓,二十元上是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五十元上是尤利西斯‧格蘭特(Ulysses S. Grant),一百元上是班傑明‧富蘭克林。
約翰‧傑伊(John Jay)不在其中任何一張上。
這個事實本身,就是他一生命運的最好總結。
他是《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之一,與漢彌爾頓和麥迪遜共同撰寫了這部奠定美國憲政理論的不朽文獻。他是美國第一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從零開始建立了這個今天仍然左右美國命運的機構。他是美國革命最重要的外交官之一,幫助美國從英國手中拿到了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廣大領土。他兩度出任紐約州長。他擔任外交事務祕書,實際上是美國第一任國務卿的前身。
然後他從歷史的聚光燈下悄悄退場,在紐約州北部的農場裡安靜地老去,幾乎被所有人遺忘。
為什麼?
一、那個出身最好的國父
在所有建國者中,約翰‧傑伊的家世背景大概是最顯赫的。
他一七四五年生於紐約市,父親彼得‧傑伊(Peter Jay)是富裕的商人,家族從事皮草和商品貿易,在紐約社會屬於上層階級。他的祖先是法國胡格諾派(Huguenot)教徒,為逃避宗教迫害移居英屬美洲,在幾代人的努力下積累了相當的財富和社會地位。
他在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即今日的哥倫比亞大學)接受了完整的精英教育,畢業後進入法律行業,很快在紐約建立起出色的律師聲譽。
他不像富蘭克林那樣白手起家,不像漢彌爾頓那樣是無家可歸的孤兒,不像亞當斯那樣靠著清教徒式的苦幹向上攀爬。他生來就站在一個比大多數同代人更高的起點上。
二、外交戰場上的第一刀
一七七八年,傑伊被派往西班牙,尋求西班牙對美國獨立戰爭的支持與援助。
這是一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西班牙雖然與英國是宿敵,但對美國的共和革命深感警惕——一個成功的殖民地獨立運動,對西班牙自己在美洲的龐大殖民帝國是個危險的先例。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三世(Carlos III)不願正式承認美國,也不願提供實質性的軍事援助。
傑伊在馬德里(Madrid)耗了將近兩年,幾乎一無所獲。西班牙給了一點點錢,拒絕了正式承認,拒絕了軍事同盟。傑伊帶著挫敗感離開,前往巴黎加入和平談判代表團。
但那兩年沒有白費。他學到了一件事:外交不是靠道理說服對方,而是靠利益驅動對方。西班牙不幫美國,不是因為不懂美國的正義,而是因為幫美國不符合西班牙的利益。這個認識,讓他在巴黎的談判中更加冷靜和務實。
三、巴黎,那場改變美國版圖的談判
一七八二年,巴黎和談開始。
美國代表團由富蘭克林、亞當斯和傑伊組成。三個人的性格截然不同,談判風格也各有千秋——富蘭克林老練圓融,亞當斯直接強硬,傑伊則冷靜謹慎,善於在複雜的多方利益中找到突破口。

談判過程中,傑伊發現了一個令他警覺的細節:法國外交部的一名官員,似乎在暗中向英國通報美國代表團的底牌。法國表面上是美國的盟友,背地裡卻在為自己的利益打算——它希望美國獨立後保持相對弱小,不要成為新的強權。
傑伊把這個發現告訴了富蘭克林和亞當斯。三人做出了一個在外交上頗具爭議的決定:繞開法國,直接與英國單獨談判。嚴格講,這違反了法美同盟條約中不得單獨媾和的條款。
但結果證明這個決定是正確的。
英國談判代表理查‧奧斯沃爾德(Richard Oswald)在沒有法國干預的情況下,給出了遠比預期慷慨的條件。一七八三年九月簽署的《巴黎條約》,英國承認美國獨立,並將密西西比河以東、五大湖以南的廣大領土統統割讓給這個新生的國家——這片土地的面積,比當時已建立的十三州加起來還要大。
傑伊在這場談判中扮演的角色,是識破法國的暗中操弄,並推動了繞開盟友直接談判的決策。沒有這個決策,美國在談判桌上得到的版圖可能要小得多。
四、第一任首席大法官,從零開始
一七八九年,華盛頓就任第一任總統,開始組建新政府。他任命傑伊出任美國第一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這是一個看起來風光、實際上極為困難的職位。
因為什麼都沒有。
最高法院沒有自己的建築——它最初在紐約的皇家交易所(Royal Exchange)辦公,後來跟著首都遷到費城,再遷到華盛頓,一直到一九三五年才有了今天那棟莊嚴的大理石建築。它沒有固定的程序,沒有先例可循,沒有人知道一個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應該穿什麼、說什麼、怎麼主持庭審。
甚至連法袍的顏色,都是傑伊他們自己決定的。
傑伊在任期間(一七八九至一七九五年)建立了最高法院最基本的運作規範,確立了司法獨立的原則,並在幾個重要判決中確立了聯邦法律優先於州法律的原則——這個原則是美國聯邦制的基石之一。
然而這些奠基性的工作,在當時幾乎沒有引起太多關注。
一七九四年,華盛頓派傑伊前往倫敦談判,試圖化解美英之間積累的緊張關係。傑伊接受了任命,暫時離開了最高法院。
這一去,引發了他一生中最大的政治風暴。
五、那把燒他人像的火
一七九四年,傑伊抵達倫敦,與英國外交大臣格倫維爾勛爵(Lord Grenville)展開談判。
那時,美英之間已經積累了一籃子問題:英國拒絕撤出美國西部邊境的幾個要塞(這是《巴黎條約》規定的義務);英國海軍攔截美國商船,強徵美國水手;英國支持美洲原住民對美國邊境的騷擾。傑伊的任務是一次性解決這些問題。
他沒有足夠的籌碼。美國海軍弱小,無法在軍事上對英國形成威脅;美國經濟對英國貿易依賴極深,真正的貿易戰對美國的傷害可能更大。傑伊在談判桌上能動用的,只有耐心和說理。
一七九四年十一月,他簽署了後來被稱為《傑伊條約》(Jay Treaty)的協議。
英國同意撤出西部要塞,開放部分西印度群島(West Indies)貿易,同意成立仲裁委員會處理商業糾紛。但英國拒絕承認美國的中立航行權,拒絕停止攔截美國商船,也沒有賠償被強徵入伍的美國水手。
條約送回美國,輿論嘩然。
傑佛遜的民主共和黨人認為這是對英國的屈辱性投降,是對法國盟友的背叛。街頭出現了抗議示威,有人把傑伊的人像懸掛在路燈上焚燒。有人在牆上寫道:「凡是不詛咒傑伊的人都是叛徒。」據說傑伊自己說過,他可以靠著沿途焚燒他人像的火光,在夜裡從波士頓一路走到費城。
漢彌爾頓在街頭為條約辯護,被人用石頭砸傷了頭。
華盛頓在巨大的政治壓力下,最終還是批准了條約。他的判斷是:這是美國目前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結果,一場與英國的戰爭對新生的美國是毀滅性的。
事後來看,華盛頓和傑伊的判斷是對的。《傑伊條約》維持了美英和平,讓美國有了十幾年的和平發展時間,為此後的強大奠定了基礎。但在一七九四年,沒有多少人能看到這一點。他們只看到了那些讓步。
傑伊的政治聲望,從此一落千丈。
六、退場
一七九五年,傑伊在仍身處倫敦的情況下,被選為紐約州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參選了,是支持者替他登記的。他回國後接受了這個職位,先後連任兩屆,直到一八〇一年卸任。
同年,約翰‧亞當斯提名他再度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他拒絕了。他在回信中說,最高法院在現有的組織架構下,缺乏「執行憲法所賦予的重要職責所必需的精力、重量和尊嚴」。
這句話帶著深深的失望,也帶著某種先見之明——他看到了最高法院在當時的侷限,卻沒能預見它在後來幾十年間的崛起。他的繼任者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把最高法院變成了真正意義上的第三權力機構,奠定了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的原則,讓最高法院成為美國憲政體制中最有影響力的機構之一。
傑伊建造了地基,馬歇爾蓋起了大廈。
一八〇一年之後,傑伊退出了所有公職,回到紐約州的貝德福德(Bedford)農場,在那裡安靜地生活了將近三十年。他讀書,種地,寫信,偶爾接待訪客。他沒有寫回憶錄,沒有主動為自己的歷史地位辯護,沒有試圖影響後人對他的評價。
一八二九年五月十七日,他在貝德福德去世,享年八十三歲。
他去世的消息,在當時的報紙上只占了很小的篇幅。
尾聲:為什麼沒有他的鈔票
讓我們回到那個問題:為什麼他的名字不在任何一張鈔票上?
部分原因是歷史的偶然——鈔票上的人物是在不同時期、基於不同的政治考量選定的,並非嚴格按照歷史貢獻排名。漢彌爾頓上了十元鈔,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建立了美國財政部,而財政部正是印鈔票的機構。富蘭克林上了百元鈔,是因為他是最廣為人知的建國者之一,百元大鈔需要最有分量的臉孔。
但更深的原因,是傑伊這個人的性格本身。
他從不爭功,從不自我宣傳,從不試圖讓自己顯得比實際更重要。在一個許多建國者都留下了大量回憶錄、書信集和政論文章的時代,傑伊的文字相對低調,他的聲音在歷史記錄裡比較小。
他做了許多重要的事,然後離開了,讓別人去爭那些聚光燈。
《巴黎條約》的光環,歷史給了富蘭克林。最高法院的榮耀,歷史給了馬歇爾。《聯邦黨人文集》的名聲,歷史主要給了漢彌爾頓和麥迪遜。
傑伊在每一件大事裡都有份,卻在每一件大事之後都悄悄退場。
也許這才是他留給後世最值得深思的遺產——在一個人人都想在歷史上留名的時代,他只是安靜地做了他認為應該做的事,然後回家種地去了。
他的名字不在任何鈔票上。
但那些鈔票能夠存在,部分原因是因為他。@*
〈自由的締造者〉系列將陸續推出,下一篇:托瑪斯·潘恩(Thomas Paine)。
(點閱【自由的締造者】系列文章。)
責任編輯:王愉悅#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