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晴玳高雄報導)此次凡那比風災,高雄縣市政府風災救助金不同,引發討論,縣府澄清,高縣乃依據去年莫拉克風災經驗,以實際居住門牌戶核定補助金,準此更為確實、便民。縣長楊秋興表示,高雄縣市競逐救助金之多寡無太大意義,縣府將盡快自縣庫撥付救助款1萬5千元,供受災戶救急之用。
依據縣府社會處初部估算,高縣淹水達50公分受災戶數約42,326戶,其中以梓官、仁武鄉約1萬戶最多,大社鄉、岡山鎮、彌陀鄉約4千至5千戶次之。災害後已通知各鄉鎮公所主動查報,協助民眾申請淹水救助,申辦期限至10月11日止。
縣府社會處表示,高雄縣市風災救助金因核發基準不同,所以補助金額有所不同。兩者除同樣可獲得來自中央、賑災基金會的2萬5千元補助外,市府救助金以人口數計算,每名5千元、每戶最高補助5名,每戶最多可獲得5萬元。縣府則依據去年莫拉克風災後的補助經驗,按門牌戶核發救助金,每戶補助1萬5千元,受災戶總共可領4萬元救助金。
社會處長吳麗雪指出,兩者不能單以金額評定優劣,若家戶人口數在三口以內,則高縣補助優於高市;且就作業程序來看,根據高縣去年八八水災永久屋的審件方式,以門牌戶核定,無須再經戶籍認證,相較更為確實和便民。
楊秋興表示,比較高縣與高市的救助金多寡,不具太大意義,救助金用的是全體納稅人的錢,部分民眾遭受天災損害,政府本該酌予協助,縣府依據的是去年莫拉克風災的補助標準,以示公平,大家應可接受,儘管高市府提供最高5萬的補助款,縣府也將不會跟進競逐。
楊秋興今日於主管會報上裁示,縣府已籌措部分財源,可先從縣庫撥付縣府補助款1萬5千元供受災民眾救急之用。至於中央政府提供的一戶2萬元補助款,礙於縣庫財源不足,難以先行墊付,因此,待社會處匯集受災帳戶名冊呈報中央後,再由中央政府撥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