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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費」以「照護費」收取 台監院糾桃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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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桃園醫院(下稱署桃)涉嫌巧立名目收取呼吸照護中心清潔費和照護病房照護費,未經核准即擅自向民眾收費多年。監察院18日通過提案除糾正署桃,同時一併糾正其主管機關衛生署、桃園縣政府及桃縣衛生局違失之責。

監察院指出,衛生署、桃園縣府、衛生局疏於監督及管理,致轄管醫療機構及署立醫院浮濫訂定病房自費項目及金額,並多未經核准即擅自向民眾收費。

監察院也指出,衛生署訂定「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試辦計畫」未考量護理人力之實際需求,也未查察署桃病房相關醫事人力及病床數不符設置基準,仍持續支付該院醫療費用。

糾正文指出,桃園縣府不僅是該縣醫事審議委員會,未善盡審查之責,竟還主動將署桃的呼吸照護病房「照護清潔費」決議變更為「照護費」,致使費用名稱與實質內容不符,有協助該院巧立名目之嫌。

監察院同日糾正復華金控與元大集團旗下元京證券合併並更名為元大金控乙案,造成公股股權鉅額損失,元大獲得龐大利益。

糾正文指出,財政部派任吳杰擔任土銀轉投資復華金股權代表,土銀相關人員不僅審核不實,明知吳杰不當支領兼職高薪卻未及時依法追討;另外,吳杰以公股派任復華金董事,長期支領元大或馬家相關事業的高薪,但在關鍵股東會前請辭,導致公股權益受到巨大損失。此案,監院依法提案糾正財政部、土銀的疏失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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