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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漏電 水族箱燈具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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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 4日電)水族箱是相當流行的居家擺設,卻有漏電與電擊危險,標檢局今年開始將水族箱用燈具商品納入應施強制檢驗範圍,業者取得檢驗安全標章後,才能在市面上販售。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進口或台灣產製水族箱燈具,若未經檢驗即上市銷售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對違規業者處以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官員指出,水族箱是相當流行的居家擺設,但燈具緊鄰水族箱使用,較易受濕氣及水漬影響而產生漏電及電擊等危險。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決定自今年1月1日開始,將水族箱用燈具納入應施進口與台灣市場強制性檢驗商品,業者於完成檢驗程序,並在產品本體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後,才能夠在市面上陳列銷售;民眾在購買時,也要注意產品是否貼有安全標章,以保障自身權益。

標檢局指出,水族箱用燈具商品檢驗範圍包含使用於水族箱上及水族箱內的照明燈具;檢驗方式採「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雙軌並行。

其中,採「型式認可逐批檢驗」者,商品應先申請型式認可,取得型式認可證書,並於商品進口或出廠前報請檢驗,符合檢驗規定後,始得於台灣市場陳列銷售。

至於採「驗證登錄」檢驗方式者,商品取得驗證登錄證書後,於證書有效期間內,廠商即可憑以進口或出廠銷售,不須再向標檢局報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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