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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男臉書毀謗 判賠3萬美元

2011-10-01 14:50 中港台時間|10-01 16: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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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吉隆坡1日法新電)律師今天表示,馬來西亞法院勒令某男必須為在臉書(Facebook)上毀謗1名技師開設的訓練中心,支付10萬馬幣(3萬1000美元)。

被告律師表示,北部檳城(Penang)高等法院裁示,這名男子去年在臉書上發布3篇文章,毀謗兒子曾就讀的這個訓練中心。

64歲的被告現已退休,兒子考試失利未能取得車輛保養維修執照後,他便發布言論暗指訓練中心詐欺貪污。

律師表示,被告必須支付10萬馬幣的賠償及費用,日後也不能再發布毀謗言論。(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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