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香港綜合報導)社民連2名成員去年於中聯辦外示威,被控擾亂公眾秩序,東區裁判法院10月10日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中聯辦外擺放大量鐵馬,並受到嚴密監控,只能算是疑似公眾地方。
2名同為26歲的被告招顯聰和姜靈彰,於去年12月在中聯辦外示威,求釋放「結石寶寶之家」召集人趙連海,期間將粟粉擲入中聯辦,2名警員報稱不適。2人於今年5月被捕,早前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裁判官梁榮宗指,構成擾亂公眾秩序罪,是要在公眾地方發生,但案發時中聯辦外的地方很小,公眾人士難以進入。現場擺放了大批鐵馬,又有多名警員,整個地方受到嚴密監控,只能指是疑似公眾地方。
裁判官又指,2名被告將粟粉擲入中聯辦,是沒有需要及魯莽行為,雖然有擾亂秩序,但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構成暴力,或破壞了社會安寧,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