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典故

成語典故:大義滅親

【釋義】大義:大道理;親:親屬。原義是為了君臣大義而殺掉犯上作亂的親人,現指為了維護正義,對犯罪的親人,不徇私情,使其受到應有的懲罰。

【例句】如果你聽過包拯大義滅親的故事,就會知道他是一位多麼公正、令人欽敬的清官。

【近義;反義】以義割恩 不徇私情;徇情枉法 徇私舞弊

這個成語出自《左傳.隱公四年》。春秋時,衛桓公被異母兄弟州吁(人名)謀殺。州吁自立為國君,為他謀劃的石厚,被封為上大夫。為了平息國內的不滿,他們希望得到周天子的支持。於是,他們兩人帶著禮物到陳國去,想通過陳桓公,去見周天子。可是他們不知道,石厚的父親石碏,已提早寫了一封信給陳桓公,信中說:「我們衛國是個小國,我的年紀老了,不中用了。州吁和石厚這兩個人,是殺害我國國君的罪人,無論如何請幫我除掉他們!」這樣,州吁和石厚一到陳國,就被逮捕了。衛國立刻派了執行官去陳國,處死了州吁。

當時,衛國的大臣們認為:石厚是石碏的兒子,應該從寬處理。可是石碏堅決不同意。他說:「州吁干的許多壞事,都是石厚主謀。」便派家臣去陳國,把石厚殺死了。

《左傳》的作者,在記錄了這段史實以後,稱讚石碏這種大公無私的精神為「大義滅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