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業家上訪告法院 遭15種酷刑虐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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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我現在就是像狗一樣,我也要堅持活下來,判我無罪我都不會滿意,我一定要控告那些迫害我的人……」 43歲的河南省南陽市「奧奔」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楊金德痛苦地自述道。日前,他向會見的律師講述了被刑訊逼供的經過,楊和9名被告人曾在偵查階段遭受了15種酷刑,折磨和摧殘致使他們大小便失禁,生不如死。

楊金德曾是南陽市政協委員及政法系統司法監督員,他是員工眼中的好老闆,原本健壯的他,因經濟糾紛上訪告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違法而遭到酷刑,如今癱瘓在看守所近1年。

楊金德案被稱為河南南陽有史以來最大「涉黑案」,一審楊被以6項罪名判入獄20年,其下屬22名員工也被判刑,此案引起網友和律師界人士的極大關注。目前此案二審結果即將公佈。

對於楊金德案的二審預期,他的北京辯護律師楊大飛表示:「所有辯護律師都認為此案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構不成黑社會性質,其它罪名也構不成,我們的態度還是一樣,能不能實事求是地按照證據來審理,要看二審法院的審判態度。」

近期,「楊金德講述刑訊逼供」的視頻在網上流傳,他向律師講述被警方刑訊逼供致殘的經過,直到講出警方想要的口供才轉到看守所。對於當局以酷刑報復上訪者,多名律師稱聞所未聞,呼籲追究當局責任。

「我怕被狗吃了,沒人來給我收屍!」楊金德回憶,他被關在南陽市警犬基地時,遭受了15種刑訊逼供。其中最常用的是「吊大秤」:戴上手銬、腳鐐,兩胳膊抱著兩腿蹲下,然後用一根鋼管從胳膊和膝蓋中間穿過去懸空;「與狼共舞」:把人戴上數十公斤的腳鐐手銬,和狗關在一個籠子裡;「鬼洗臉」:露出頭部,被警犬舔臉。

他們所遭受的刑訊逼供還包括把啤酒瓶塞進肛門雙腳需騰空,被稱為「坐火箭」;電警棍擊身體各個部位、擊舌頭、嘴、生殖器;毆打、罰跪、針扎、灌辣椒水、灌尿……

2011年9月14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楊金德時,他被六個人用被子裹著抬出來。視頻中的字幕寫著:他左眼纏著白色紗布,他的耳朵、手和腳有多處傷情未好,兩腿肌肉明顯萎縮,雙腳大面積皮膚脫落,因小便失禁,身邊還放一個尿壺。

楊大飛表示,楊金德的身體狀況不好,生活不能自理,只能躺著,眼睛、耳朵都有一定的影響。他們在庭上說得很清楚,被告人受到「吊大秤」等各種刑訊逼供的方式,在甚麼時間、地點,用甚麼方式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

楊金德的公司是一家經營國產品牌汽車的民營企業,有百餘員工。因與另一家公司有民事糾紛,2010年9月27日,南陽市臥龍區法院違法把楊金德賬戶上的錢私自劃走,為瞭解劃款緣由,派員工到法院討說法,法院用催淚瓦斯,並用電警棒野蠻毆打,他們被拘禁在法院達十幾小時。當晚,楊金德帶著員工連夜進京上訪。

從北京上訪回來後,楊金德等被當地政府抓捕,之後被送進南陽警犬基地進行刑訊逼供。2011年7月30日,法院一審判決楊金德6項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0年;22名員工也被判有罪。

來自北京和鄭州的32位律師為這起「涉黑」案進行了無罪辯護。據財新《新世紀》報導,在庭審最後一天,楊金德表示,任何一個國家,如果沒有了法治,那是多麼可怕。

楊金德的二審辯護律師朱明勇在其微博上寫道:「楊金德案即便一審認定的所有事實都是真實,甚至罪升一級,將在法院討說法的行為認定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那麼他也不是黑社會。」

楊金德在他的經營管理中曾要求員工們多看書,其中《沒有任何藉口》、《細節決定命運》是他要求員工必須要看的兩本書,但這些書被法院認為是楊為了控制員工思想,是黑社會的教科書,亦成為「涉黑」的旁證。

對於法院的判決,楊金德的家屬表示不服,認為唐河縣法院枉法判決,顛倒黑白。為了救哥哥,楊金德的妹妹楊金芬在網絡上發出求救信息,還發出賣身公告:如果誰能幫助我們伸冤,還我們清白,小女願意終身為奴,報答大恩,願意法律公證,絕不食言。

「我覺得哥哥太冤枉,就是上訪以黑社會性質判20年,這個定罪我們無法理解。」楊金芬表示,因為上訪影響當地政府的政績,才進行打擊報復。「開庭的時候,我哥哥被毯子裹出來,被幾個人抬著,放在地板上,很無力,癱瘓已經一年了,肌肉萎縮,眼睛也很痛,身體很不好,看守所也不給他治療。」

對於楊金德的身體狀況,家屬和律師已申請取保候審7、8次,都未獲答覆。而楊金德也每天寫信給有關部門,要求對他進行治療,也無人理睬。

「不單是我哥哥一個人,其他十多個人都受到刑訊逼供。我心裏很難過,無論用甚麼辦法,都要救哥哥出來才行。我們一直呼籲媒體報導,希望有人能幫我們。」楊金芬說。

楊金德等人遭受的酷刑方法和種類:

1、侮辱、辱罵、威脅、恐嚇、欺騙、引誘、吐口水、毆打。
2、腳踢。
3、罰跪、跪石子、跪拖把棍、跪竹杜棍、跪牆。
4、扁臉、打耳光、揪頭髮。
5、電警棍擊身體各個部位、擊舌頭、嘴、生殖器。
6、電警棍甩打、催淚瓦斯噴臉、噴眼。
7、灌辣椒水、灌尿等。
8、吊大秤:帶手銬蹲下兩胳膊抱著兩腿用一根鋼管從胳膊和膝蓋中間穿過去懸空。
9、吊人懸空:帶著手銬把人吊起來打,腳不著地。
10、搖電話機:把電線綁在手指尖上或耳朵上搖電話機電擊人。
11、扎耳環,扎牛鼻橛:往兩個耳朵上分別對頭扎針,把針從牌子中間的肉上扎穿透。
12、開飛機:二條腿離地,保持姿勢不動,動了暴打。
13、鬼洗臉,與狼共舞:人裝在鐵籠露頭讓警犬舔臉,讓人和狗關在一個籠子裡。
14、坐火箭:讓人蹲在啤酒瓶上,把啤酒瓶口塞進肛門口,不讓站起又在背上壓上桌子,桌子上再坐人。
15、打陀螺:人用一個腳踩著頭在地上打轉。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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