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企業家被指涉黑 西點軍校守則成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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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近日,河南省南陽市「奧奔」公司董事長楊金德「涉黑案」一審判決結束。然而,此判決結果令楊金德親屬認為非常荒唐。其辯護律師指出,這樣草率的被定成「涉黑案」,背後有眾多因素,在大陸既然扣上了「涉黑案」的帽子就要扣到底,因為這符合「政治潛規則」的要求。

據河南省地方媒體《大河網》3日報導,南陽市奧奔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奧奔公司)董事長楊金德涉黑一案,經過唐河縣法院開庭審理後於7月30日上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楊金德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40萬元,楊金德的22名員工也被判有罪。然而,此判決結果使楊金德親屬一方表示不服。

西點軍校守則成「涉黑案」佐證

為救哥哥,妹妹楊金芬想盡了辦法,她悲痛地對大紀元記者說:「南陽市地方法院枉法判決,顛倒黑白。今天我們走到這一步,實在不容易,如果能夠還我哥哥清白,我願意終身為奴,報答大恩,絕不食言。」

楊金芬說:「為甚麼要重判我們,是他們認為上訪影響了當地政府的政績,所以他們就想盡辦法整治我們。他們以黑社會罪名指控我哥哥,證據聽了都覺得可笑,說我們企業用西點軍校的行為準則《沒有任何藉口》這本書管理員工,認定此書是黑社會教科書,指控我們公司用裡面的『自尊、自愛、自強』、『服從管理』的內容來組織學習並指導員工犯罪,而且他們還把網上不知誰發的一些帖子拿來作為證據。」

判決草率的「涉黑案」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此案辯護律師楊大飛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楊金德一案,這樣草率的被定成「涉黑案」,背後有眾多因素。其實,此案情很簡單,楊金德是南陽奧奔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人,他的企業與另一家公司有民事糾紛,當地法院在執行的過程中,手續不合法,把楊金德賬戶上的錢私自劃走了,企業為瞭解劃款緣由,派企業員工到法院瞭解情況,在受到不公正對待後,幾名員工在法院工作人員下班情況下在院外打橫幅。

楊大飛律師說:「在這個過程中,法警使用了電警棒打員工,還使用了催淚瓦斯及辣椒水。在取證時,楊金德要求臥龍區法院提供門口的攝像頭中的錄像,被拒絕。在庭審中,我們有充分的證明、並列舉了多項證據為楊金德一方作無罪辯護。司法警察對員工使用電警棍、催淚瓦斯、毆打、刑訊逼供,這些事實在法庭上已經核實了。」

據瞭解,這起案件在當地激其很大民憤。初期,楊金德對當地法院裁決不服,迫使其到北京相關部門上訪。此次上訪引起了河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視」,省政法委書記李新民要求徹查此事。南陽市政法委書記常康曾叫囂:他想繼續上訪,我就把他弄死在監獄裡。據當事人說,庭審過後法官無奈地說:「我們也知道不構成犯罪,但是這是『上面』的意思。」

「政治潛規則」

於是,楊金芬為哥哥四處奔波,希望《南陽晚報》能夠給予關注,他們一聽說案子牽扯當地政府,都不敢報導,接著又尋求《焦點訪談》和《都市報導》給予關注也遭到回絕。最後她們對二審也不抱太大希望了,所以我希望海外媒體能夠多關注此事。

楊大飛律師指出:「其背後的內容大家都知道,我們可以知道,領導是不能錯的,這個涉黑案子既然扣上了就要扣到底,絕不能讓領導錯,而唯一『可以』錯的就是『楊金德』,因為楊金德是平民……讓楊金德做出犧牲是符合『政治潛規則』要求的。」


圖為去年9月,南陽市臥龍區法院幹警手持電棍野蠻毆打奧奔公司員工(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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