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律師移民問答】F-1, K-1, K-3 我該選哪個?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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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8日訊】問題:我是2009年以B-2身份進入美國,然後轉成了F-1身份,學業結束後,用EAD工作了一陣子,後來傳來我父親病重的消息,我不得不回到大陸。此後父親康復,我想再回到美國。我在讀書期間同一個美國公民戀愛,也已經談婚論嫁了。所以我有重做學生簽證F-1,或未婚妻簽證K-1或婚後K-3的幾種選擇?
  
解答: K-1用的時間更長些(大約需要6到12個月)。F-1可以立刻處理。一旦你申請了K-1,除了H和L類簽證以外你不能做任何其他非移民簽證,因為K-1屬於半個移民簽證,所以,你就有了移民傾向。
  
如果你申請K-1,會有大約80%的成功率,而F-1有65%。因為你當年從B-2轉成F-1,領事館官員最不喜歡旅遊者到了美國後將旅遊身份轉成學生,原因是他們會認為你旅遊是假,上學是真,所以在申請B-2簽證時,你隱瞞了當學生的真實企圖。
  
綜上所述,你應該按照以下的優先順序進行:
  
1. 找一個聲譽好的學校,即不是百姓所指的那種「野雞大學」並且選一個與你以前學的專業相同或相關的專業,去試一下F-1簽證。比如,如果你有了學士學位,就繼續再讀一個碩士學位。如果你已經有了碩士學位,繼續再讀一個博士學位,或者讀與你專業相關或對你將來的就業機會有所幫助的第二個碩士學位。一旦F-1批准了,進入美國,開始學業,90天後結婚,然後,申請綠卡。
  
2. 如果F-1申請因為移民傾向或者由B-2到F-1調整身份的前科的原因而拒簽,你可以在K-3或者K-1中進行選擇,這是一個很難的決定。如果你男朋友有錢又有時間,他可以到中國去與你結婚,然後他回到美國進行K-3申請。(K-3是針對已經結婚的夫妻,K-1是未婚夫妻簽證)。K-3申請所用的時間要更長一些,但是更安全因為你們已經結婚了,領館就不會擔心你屬於那種用K-1進入美國也不結婚,就從此消失了的人。(從移民法角度上看,你男朋友應該準備足夠的錢和時間在中國與你結婚,以避免下面3里所發生的問題)
  
3. 如果你男朋友沒有足夠的時間和錢回中國,你可以嘗試申請K-1。如果K-1沒有成功,你男朋友還是要回到中國與你結婚,這樣一來,你們反而花費更多的錢,而且你在中國浪費更多的時間。
  
注意,如果K-3簽證還沒有面試,I-130已經批准了,新的規定是領館就不再處理K-3了,而轉而處理移民簽證了。而且目前I-130批准的速度很快,所以從實際上講,K-3的實用性已經不大了。
  
李維先生於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繫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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