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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少女 波蘭斯基懊悔33年

2011-10-02 10:30 中港台時間|10-02 15: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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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日報導】(中央社蘇黎世1日法新電)奧斯卡得獎導演波蘭斯基(Roman Polanski)因為1起震驚社會的性侵案在瑞士監獄服刑數月後,首度接受訪問並表示,1977年與1名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後,他懊悔至今。

法國-波蘭籍導演波蘭斯基告訴瑞士電視TSR:「我後悔了33年,我當然後悔。」完整訪問將在今天播出。

波蘭斯基承認曾在1977年提供1名13歲女孩藥物與香檳,並和她發生非法性關係。

波蘭斯基起初被控6項重罪,包括強暴、雞姦罪,但後來為了讓該名受害少女免受審判過程之苦,波蘭斯基達成認罪協議,減輕了他的罪行。

波蘭斯基之後進入1個安全機構服刑42天並接受心理評估,但在1978年因懼怕法官會反悔更改先前的認罪協議,在宣判前夕逃出美國。(譯者:中央社徐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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