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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部辨識違德法 臉書恐吃官司

2011-10-22 08:25 中港台時間|10-22 10: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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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柏林21日法新電)德國政府律師今天告訴法新社,臉書要在11月7日前,讓臉部辨識功能符合德國及歐洲聯盟的隱私法,否則將吃上官司。

本案律師卡斯帕(Johannes Caspar)告訴法新社:「我們已經延長和臉書的協商時間,也清楚強調我們的立場。」

他進一步指出:「若屆時臉書未達成我們的要求,我們不得不採法律途徑…迫他們遵守法律。」

臉書這項據爭議性的臉部辨識功能相當熱門,可讓使用者透過網路上的照片辨識他人。

不過對柏林來說,這項功能違反德國及歐盟資料保護法。德國政府指控臉書在未經使用者明確同意下取得資料。

卡斯帕8月要求臉書刪掉所有透過臉部辨識應用程式所取得的資料,不過他並未要求臉書撤除此程式。

臉書拒絕卡斯帕這項要求。(譯者:中央社蕭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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