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禁止「被精神病」 各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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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報導)目前,中國的《精神衛生法(草案)》正在提請人大審議。草案首度規定:故意將非精神障礙患者送入精神病院者將追刑責。有律師認為,該立法達不到法律效果,只是掩蓋「被精神病」這一現象而已,而專家也表示:「草案」缺少了可操作性。

「被精神病」還在各地發生

《人民日報》10月24日報導,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精神衛生法(草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審議。

草案首次規定非自願住院治療的內容:「故意將非精神障礙患者送入精神病院者將追刑責;評估顯示無需住院可依法辦理出院手續。」

有山東「赤腳律師」之稱的李向陽向大紀元表示,該立法達不到法律效果,只是為了掩蓋「被精神病」這一現象而已。

他認為,中共往往在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盛行、也是民怨載道的時候,就會出台一些相關的法規、政策,來平息民眾心中的怨恨,給人一種「希望」。可是實質上,是朝著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向去做的。

今年6月,中共國務院發佈了《精神衛生法》徵詢意見草案,但是,各地上訪維權人士「被精神病」的現象並沒有終結。如山東金鄉縣農行記者張軍,因同情猶太部落,今年2月在北京被抓回山東後,送到濟寧戴莊精神病院關押,至今不讓出院。

李向陽說:「實質上當權者是不會停止精神迫害的,很多人和我一樣都持這種觀點。」

中國大陸維權網站《民生觀察》工作室今年二月份發表消息稱,他們從2009年10 月10 日第十八個世界精神衛生日開始籌建中國精神病院受難者數據庫,至今已經收錄、上傳了三百多名受難者的數據。受難者人群分佈,訪民、法輪功修煉者、異議人士占的比重最大。

東南大學法學院衛生法學研究所所長張讚寧教授告訴大陸媒體:「如果精神病學濫用得不到有效抑制,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一份中國精神病患者報告中寫到: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在2009年公佈的數據,中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在1億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數已超過1600萬。即每13個人中,就有1個是精神病障礙者;不到100個人中,就有1個是重性精神病患者。

網易江蘇省蘇州市網友「jiasir800」譏諷說:除去八千萬組織成員,他們是光榮正確偉大的,自然不能是精神病,然後各種吃財政飯的,精神病應該吃不了吧,還有多少人?算是11億吧,其中有1億精神病!

專家:「草案」缺少了可操作性

《光明觀察》評論說,首先,法律缺少細則就缺少了可操作性,就有可能淪為一紙空文。有關專家說,《精神衛生法(草案)》缺少細則。鑒於誤診誤治精神病的嚴重後果,如果不加完善,就會有人不經過司法程序被公安送去強行收治。

評論還說,另外,相關處罰條款應當明確規定不允許以罰代刑、以賠代刑。否則,在利益的權衡之下,正義會被邊緣化。掏錢的可能是政府,是納稅人,而故意將非精神障礙患者送入精神病院的人則遊走於法網之外。

浙江民主黨成員陳樹慶認為,一個立法能否起到真正的作用,跟國家體制有很大的關係,如果一個體制好的話,就能保證整個社會的公平;如果體制不好,那麼有權有勢的人,就會以權謀私,亂用法律,但是需要他們履行社會責任的時候呢,又會失職了。

他說,法律真正付諸實施的話,跟社會政治力量是有關聯的。「如果民間的公民意識強的話,對政府監督的力量也會強,這樣情況下法律才有可能實施。否則只是由一方說了算。」

聯合國:對法輪功學員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遍佈全國

有評論說,公權力濫用,也成為「被精神病」的一種可能。檢視《精神衛生法(草案)》,發現公安、民政部門都可送診疑似精神病患者。那麼,如何避免「以精神健康狀況以外的原因」送診,就有了不確定性。

自1999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後,除去有據可查的被迫害致死的3800多名法輪功學員外,中共當局還有系統地利用精神病設施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持續了十一年。

2009年1月14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七屆會議一份特別報告,題目是《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

該報告說:「在很多『藥物濫用』的案例中,他們『受害者』被關押和強制治療並沒有經過法律審核。例如,本特派專員訪華時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們經常採用『強製藥物治療』手段。」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的「強製藥物治療」,除了在監獄、勞教所外,還有將健康正常的法輪功學員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甚至強迫家屬給「保外就醫」的法輪功學員在家注射不明精神病藥物。

調查結果顯示,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佈中國二十三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從案例的數量及分佈範圍看,對法輪功學員的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劃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

健康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許多人被強迫注射或灌食多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並遭受長時間捆綁、電擊等酷刑。破壞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致使有的法輪功學員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有的身體肌肉、器官腐爛;有的部份或全部喪失記憶,成為呆癡;有的導致內臟功能嚴重損害;有的被迫害致瘋;有的由於藥物發作很快死亡。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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