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長期無視職業病工傷 致50多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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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4日訊】企業法人趙增發、責任人李長春隱瞞本單位職業衛生真實情況,勾結作弊,欺騙虐待職工40多年無職業病工傷,剝奪職工健康與生命,導致50多人死亡,沒有履行應盡職責。

被投訴人
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增發,該公司董事長
李長春――擔任該公司副書記,職業病健康防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

請求事項
(一)請依法履行企業監護監管職責為投訴人進行職業病複查按項目進行結論,已定職業病的恢復職業健康檢查,確定職業病等級。
(二)依法對職業病職工進行對症治療,職工12年在沒有資質職業病院,職業健康檢查必須給予經濟賠償。
(三)請依法由上級主管機關對被投訴人公司的生產產品存在職業病危害環境進行實際鑑定,依法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請依法履行企業監護監管職責按法律法規給予待遇為在職職工申報產品存在職業病危害。

事實與理由
(1)原名吉林省東風化工廠現名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是個綜合性化工廠下面有車間和公司6個炸藥車間201,502,503,守信公司,輝虎公司。有多種化工原料:丙酮、苯、甲醛、環氧樹脂膠、苯酚、梯恩梯,硝酸銀,石棉纖維粉塵等。原名是吉林省東風化工廠建於1966年,當時有4個連隊:1連就是現在的炸藥車間,廠內叫一車間是1968年9月投產於文革時期,工段有球磨、碾混、裝藥、包裝、紙筒、木粉、硝銨粉碎氣流乾燥與混藥。炸藥型號兩種,成份:梯恩梯木粉硝銨柴油松香。梯恩梯它可以在人體內殘留50年以上,能引發多種惡性疾病導致各種癌變。當時不具備生產條件,但是單位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要求全體工人有條件要上、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口號下,大幹百天12小時工作兩班倒無休息。當時我廠處在山區,生產職業衛生非常惡劣,半地下工房不見日光,工藝技術落後,設備簡陋有很多自製的非標準設備,設備經過數次改造,生產都是在邊改造邊生產進行,噪音震耳欲聾。兩個班投30噸料只出28噸產品其餘藥粉排入空中也就是說1天有1百公斤梯恩梯排出,1天這麼多不算甚麼,天天如此一年該有多少污染呢?藥粉到處飛揚給環境污染照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我廠職工約800人,得個種癌瘤肝病達90人大部份人死亡!工房附近寸草不生。夏季工房內潮濕穿的衣服都是濕漉漉的日光照在身上還會出現白白一層硝鹵給身體造成危害。保護用品簡陋只是普通紗布口罩。一車間球磨工房69年至71年著了兩次火職工關代貫為救火被梯恩梯毒煙嗆得昏迷躺在地上無工傷?因此他成為省勞模,後得職業病數年導致肺癌而亡。工廠沒有履行應盡職責。一車間回收間著一次火,4人受工傷,設備燒燬停產數月。6次爆炸事故乳化炸藥罐體爆炸,201車間烘銅箔烘乾相違反工藝爆炸。4次木粉粉塵爆炸六人受工傷。89年造成產品質量事故1個月一千多噸產品全部返工,事故後調動全廠力量扒藥卷,無職業界線,到處都是扒藥卷的人群,幹了1個多月。就這麼惡劣生產環境在工廠投入生產9年後省安監部門才對生產產品存在職業病危害進行檢測,當時檢測人員問工人,你們的生產環境一直是這樣嗎,工人回答這還是好的,廠領導告訴我們上面來檢查你們要文明生產,檢測人員相互說,這生產環境沒法檢測粉塵把檢測設備糊住了。當時我們都是二七、八歲誰懂甚麼職業病危害,領導說今天生產20噸炸藥就必須完成,當時工廠年生產炸藥能力5千多噸,二班倒一百八人年創利潤一百多萬,我廠在軍工行業也是創利潤大戶。就這樣安監部門在1977年檢測完後,一直生產到2007年末,工廠還用三硝基甲苯偷這生產炸藥,產品存在職業病危害到2009年工廠就不給定位職業病職工職業健康檢查了。治療也不按項目治療一致的白內障,有別的病工廠不給治療自認倒霉,死了白死。從1968年保健設施簡陋一個勤80多人,男女只有浴池,都不足6平米,沒有淋浴,洗澡人排隊,洗兩撥後池水混濁不見池底,這樣的環境能起到保健作用嗎?只能加快疾病的傳播,福利設施跟不上去,炸藥車間遷入金珠鄉那裏水含苯不能飲用,水能聞到杏仁苦味洗澡後有很多人皮膚過敏,工人用這樣的水洗澡健康能有保證嗎?只能給疾病埋下隱患的關鍵。

職工職業健康檢查與71年有省職業病防治院負責。目標病是肝病所以職工在省職業病防治院職業健康檢查與職工住院治療,省職業病防治院出具診斷都是肝病,誰言缺項職工還能接受在廠衛生所治療一直是肝病,直到95年省職業病防治院把工廠的職業健康檢查權轉交給吉林市職業病防治院省職業病防治院才給我們的肝病改為一期白內障2百餘人,其它疾病工廠不予負責。有人診斷是83年的可一直在使用這說明甚麼?其它疾病工廠法人趙增發主管職業健康負責人李長春告訴職工「你們的肝病等病痊癒了」2百餘人都在同一時間痊癒了,這符合醫學規律嗎?痊癒了怎麼還能死人呢?肝硬化張喜增、宋玉軍、李洪普、辛德富、高建華、劉志軍、王路、孫長青、韓井昌,肺癌患者關代冠、李孝貴、王敏、韓樹勝、井永貴、趙長祥、譚永有,肝癌患者張有成、邵明貴、任福剛,這些人以前患有肝病史和職業病史,說肝病等病痊癒了以後死亡的。有職業病史患肝病肺癌肝癌乳腺癌等病死亡50人!這又如和解釋?2004年職業健康檢查190人到2008年職業健康檢查只剩120人,即言這120人工廠給治療就是說承認我們是職業病,那為甚麼不給待遇不按有關法律法規給職工申報職業病平殘那。國家現有法律文件,那個文件規定職業病工傷只管治療沒有待遇?為甚麼讓職工的利益受損?職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趙增發、李長春看誰不順眼任意將職業病拿掉疑似職業病病人!例如買斷職工,王鳳國買斷前有職業病工廠給治療買斷後,工廠不管了!退休職工袁玉林,沒退休前因職業病在省職業病防治院先後兩次住院退休後工廠不管!說痊癒了全廠職業病職工只有袁玉林去了北戴河療養。退休職工朱殿林沒退休前因職業病在省職業病防治院住兩次院退休後工廠不管說痊癒了!趙增發、李長春,拒不履行監護監管職責。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條(一)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二)未提供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或者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三)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照規定進行維護、檢修、檢測,或者不能保持正常運行、使用狀態的;(四)未按照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的;(五)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未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的;(六)未按照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治的;(七)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未立即採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八)未按照規定在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九)拒絕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釋義】本條是關於9種違反本法強制性規定的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規定。第二章,前期預防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第三章,勞動過程的中防護與管理,十九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章,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第五章,檢查監督。《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趙增發、李長春,還把再哺乳期的女工安排高濃度梯恩梯崗位裝藥、擺藥卷、蘸蠟崗位。工廠技安教育培訓不到位!我們參加工作時工廠告訴,你們在高濃度梯恩梯崗位球磨,碾混,裝藥,一年至兩年輪換一次。工廠說你們是輪換工可有的職工在球磨工作8年也沒輪換!劉建國就是其中的一個。

趙增發、李長春給職工安排在吉林市職業病防治院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吉林市職業病防治院對我們得的三硝基甲苯中毒他是沒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他們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條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證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第七十三條(—)超出資質認證批准範圍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從1996年至2008年12年間職業健康檢查中他沒有給職工檢查出任何疾病?沒有給職工出具一個證明文件?從1996年至2008年間有職業病史職工由其他醫院檢查出嚴重疾病死亡的人人員有32人之多!他(她)們是:張喜增、張有成、任福剛、關代貫、宋玉軍、李洪普、孫長青、韓井昌、李孝貴、王路、王敏、辛德富、張吉信、安龍珠、王文舉、騰玉泰、高建華、劉志軍、焦叢貴、黃丹鳳、劉殿春、劉啟、李永貴、韓樹勝、遲玉民、孫玉民、邵明貴、於月有、張才、井永貴、趙長祥、譚永有。有很多人受到雙層危害可職業健康檢查並沒有按項目進行檢查?他們的死亡是在趙增發,李長春與吉林市職業病防治院互相勾結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任意剝奪職工健康與生命,法律的尊嚴何在!職工合法權益何在!真理何在!違反《職業健康監護與職業病人管理制度《八》我們是因為國家建設需要得的職業病,付出自己一生的青春和生命,到退休本應安度晚年,我們應當分享國家給我們的待遇,卻得到趙增發、李長春和有關部門不公正的對待。趙增發、李長春和省市職業病防治院相勾結作弊隱瞞企業產品存在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和職工真實病情以避重就輕虐待職業病病人,出具虛假證明文件任意剝奪職工健康與生命!讓職工為之心寒,省市職業病防治院沒能起到監護監管職責作用,還成為企業幫凶虐待職工40年,沒有向有關部門申報一個職業病工傷,他們喪失人性和醫療道德!只有違法亂紀草菅人命的人才做的出來。

吉林市衛生局對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防治調查情況講,該公司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是早期炸藥中所含有的三硝基甲苯;但從2004年起,按國家規定所生產的產品中不含有三硝基甲苯,屬於無梯炸藥。據炸藥車間投訴職工講2007年末工廠還偷著用梯恩梯生產炸藥。到2009年就不給我們做欺騙性職業健康檢查了。拒不履行企業監護監管職責!定為職業病的穆春義,在2007年末職業健康檢查完不久發現身體浮腫乏力,我去了多家醫院檢查診斷結論肝硬化,我以前是職業病肝病,我和家屬去工廠找主管領導趙增發、李長春,協商數次不承認是職業病復發拒絕複查,不單我的遭遇是這樣向患肝癌的已故邵明貴,肺癌患者已故井永貴、肺癌患者已故趙長祥、肺癌患者已故譚永有等,本人及家屬數次找廠領導要求複查提供健康監護檔案均被趙增發、李長春拒絕!這4位工友本人填申請表經市衛生局批准的,不給複查到2010年4位工友死趙增發,李長春都沒有履行企業監護監管職責,違反《職業健康監護與職業病人管理制度《八》職工流血又流淚呀!我們可是為國家效力一生得的職業病不能拋棄我們不管吧?自從工廠搞經濟承包,公費醫療廢除對職工虐待也就開始了如給藥不及時,一年只給半年藥,發藥時間不通知,不知道過期作廢,因為是個體診所!工廠一年發給職工的藥按當時市場價格計算一年不足500元。趙增發、李長春在2008年讓職工交照片填表說給你們報工傷,工傷沒有等到給我們欺騙到吉林市中心醫院治療一期白內障120多人一致的慢輕度三基甲苯中毒一期白內障,其它職業疾病不承認了,這符合醫學常識嗎?國家1個月給我們治療費一千多元,和上面的數字相差有多大。這不是欺騙加虐待又是甚麼?

吉林省職業病防治院向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省職業病防治院提供的診斷不完整缺項,是有意隱瞞重病,以避重就輕這種方式欺騙虐待職工!所以工廠40年間沒有向衛生勞動部門申報一個職業病工傷?可有職業病史的死了那麼多人,都是在法定範圍內的病一個不是職業病二個不是職業病不能都不是吧?工廠還承認我們是職業病還給治療沒有按項目診療。

以上事實足以說明趙增發、李長春和有關部門這樣對待我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勞動保險法》《工傷管理條例》《合同法》國家法律法規有法不依!

在民眾流傳順口溜(化工行業創奇跡,老化不認職業病。隱瞞危害來欺騙,虐待職工幾十年。出具診斷有問題,衛生安監來包庇)

(2)工廠隱瞞本單位職業衛生真實情況違反2001年10月27日中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第六十二條至第七十三條第五章,檢查監督。《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以下事實足以說明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的違法行為。廠502車間過去的2連也叫2車間,主要有製材、下料、機加、木工裝配組成,產品包裝箱,木傢俱等。502車間由木工製品改為手工糊制各種石棉製品經過打磨製做而成。工人可接觸到苯、甲醛、苯酚等。廠3連也叫3車間主要是非標製作和廠內設備維修,鍋爐供氣,製冷,電氣等。廠4連車隊運輸,倉庫,銷售所組成。廠201車間建於78年,生產62mm單兵火箭發射後筒,工段有卷管、打磨、鍍銀、制膠、銅箔,工人可長期接觸多種化工原料:丙酮、苯、甲醛、環氧樹脂、苯酚、硝酸銀多種有毒有害物質,各種化工原料都隨處堆放在地上,裝化工原料的空桶隨處可見誰都拿,201車間和一車間503車間垃圾山上到處都是,車間污水大量排入農田。慶陽鄉和農民經常找工廠,後來工廠把那片土地買了。稻田地裡的水都是紅的,秧苗大部枯萎或絕收,經常看到河中飄死魚,這樣的污水排入河中會給下游帶來多大的危害?廠503車間建於78年,生產壓制各種貼面板和泡沫天棚板。工人長期接觸多種化工原料:丙酮、苯、甲醛、環氧樹脂、苯酚,石棉粉塵等多種有毒有害物質。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於1993年整體從吉林省輝南縣遷入吉林市龍潭區黎明路145號,炸藥車間遷入吉林市龍潭區金珠鄉。

(3)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又與吉林守信汽車部件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合資生產汽車部件。守信公司和503車間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生產環境非常惡劣。磨光工房無任何防護設備並門窗緊閉,工人工作時有毒有害物質石棉粉塵遍佈工房掛滿工人身體如麵人一樣。保護用品簡陋只是普通的紗布口罩。在那工作的人員只露雙目,外人不知情要是從工房內走一圈,裸露的皮膚就會發紅搔癢。壓機壓制石棉件時會冒出刺人肺腑的毒煙!守信公司,503、201、502車間職工長期接觸,丙酮、苯、甲醛、環氧樹脂膠、苯酚,梯恩梯,石棉粉塵。使用的原料為不飽和樹脂,玻璃纖維,重鈣等。在2010年吉林市衛生局對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車間現場調查情況中,503生產工藝為片料模壓打磨成型。進入503車間,能聞到刺鼻氣味,聽到噪聲,給人直觀感覺粉塵較大,看到車間裡面呈霧狀,現場工人佩戴普通紗布口罩進行工作。其負責人說,職工工作中能接觸粉塵噪聲清洗劑,503車間守信公司職工沒有職業健康檢查,原因是不能定為有毒有害企業?以上事實足以說明他們長期欺騙和隱瞞危害真實情況虐待職工33年的事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工人身體健康生命無保障!工廠法人趙增發主管職業健康負責人李長春喪失做人的起碼道德簡直就是魔鬼!還有吉林市龍潭區安全生產監督局2010年對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503車間,守信公司等車間檢測結果,石棉粉塵超標?噪音超標?其它生產存在有毒物質沒有超標?但不等於對職工無傷害?為甚麼吉林市龍潭區安全生產監督局他們18年以後才做檢測,違反《安全生產法》由於安監部門違反「行政法規和執業準則與國家安監總局令」《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而不顧!後果是工人健康生命無保障!很多職工付出生命代價也沒有換來有關部門的重視!職工對有關部門瀆職行為感不到政府對百姓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安監衛生有關行政部門沒能起到監護監管作用還成為企業幫凶!

趙增發、李長春拒不履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監管職責,欺騙和隱瞞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虐待職工33年導致14人死亡,有意剝奪職工健康權生命權!違反2001年10月27日中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職業健康監護與職業病人管理制度《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2》《勞動過程中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共二十條法規,工廠竟違背十八條之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勞動保險法》《工傷管理條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法律法規有法不依任意踐踏法律!給職工造成巨大傷害無法挽回的後果!

趙增發、李長春還把大量職業病禁忌徵職工安排到有毒有害崗位,本來就處在險地的職工更是雪上加霜!向井永貴、趙長祥有職業病在炸藥車間接觸高濃度梯恩梯,不能再安排其它有毒有害崗位,不能再接觸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可趙增發、李長春並沒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履行企業監護監管職責,欺騙職工導致大量職工二次受害而死亡!他們把工人視為奴隸不管職工死活!不信可以來查,現在還有很多人在守信公司503車間工作。

投訴人先後到省市衛生、安監、工會、勞動部門反映情況數次,省安監部門下來查後很長時間過去了均無結果!沒有一個部門下來查下來管!503車間,守信公司還在擴大生產規模生產環境更加惡劣,工房內向破爛倉庫,只有一條過道。

被告趙增發、李長春把有毒有害說成無毒無害,視工人的生命如草芥,不依法向安監衛生勞動部門申報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不依法履行監護監管職責,違反法律規定!原告在多次與被告人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無奈只好依法繼續投訴。強烈要求被告人應立即給原告人進行職業病複查,對症治療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被告必須給201、502、503、守信公司工人向有關部門申報職業病,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相關待遇。相關主要負責人的行為以給工人們造成極大的傷害,以嚴重剝奪侵害了工人們生命權健康權,以嚴重的危害到了職工的生命安全!他們必須給工人們公開道歉,給這些人經濟補償。同時要求儘快給及肝病患者穆春義對症治療。履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監管職責,對該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執法,監督整改,對企業職業衛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故投訴人在此懇請各級領導在百忙之中,給予及時處理!投訴人為了工作已經體要多病,但是仍然會為了求個公道而不屈不撓的堅持!誠懇上級主管部門,立即調查研究,抓緊核查,以支持投訴人的請求維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投訴人雖然是個普通工人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普通工人也能保護法律的尊嚴!不能因為我們是普通工人法律的尊嚴就不存在了?以實事求是,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來解決我們的問題。

投訴人:
穆春義,男,漢族,62歲,1967年參加工作,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碾藥工、球磨工、裝藥工工作,化工工齡31年,患肝、等病已退休,現住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遵義西路東風化小區。電話13944635728

王維憲:男,漢族,64歲,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職工,從事碾藥工、球麼工工作,化工工齡16年,患白內障,已退休。電話13196223087

楊貴林:男,漢族,50歲,系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過運料工、木粉工工作,化工工齡25年,患肝病白內障。電話15981196336

寇永和:男,漢族,49歲,系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工人,從事碾藥工、球磨工、裝藥工工作、化工工齡28年,患肝病白內障。電話13624427853

季百良:男,漢族,45歲,現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任公司一車間工人,從事裝藥工、加料工工作,化工工齡30年,患白內障。電話15843209114

張健:男,漢族,49歲,原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維修工工作,化工工齡15年,患白內障,現已下崗。電話15944264938

陳俊財:男,漢族,62歲,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裝藥工、加料工、維修工工作,化工工齡30年,患肝病白內障已退休。電話13904423124

趙長祥:男,漢族,61歲,【於2010年已故】,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裝藥工、碾藥工、201車間503車間玻璃打磨工工作,化工工齡28年,患肺癌已退休。電話15044214105

朱殿林:男,漢族,62歲,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碾藥工、運料工工作,化工工齡23年,患肝病白內障已退休。電話0431—82472348

劉文君:男,漢族,63歲,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裝藥工、包裝工工作,化工工齡25年,患肝病白內障已退休。電話13504765549

李成林:男,漢族,63歲,原係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職工,從事裝藥工、製冷工工作。化工工齡11年,患胃癌已退休。電話15843209114

井永貴:男,漢族,49歲,原吉林省東風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一車間工人,從裝藥工、運料工工作,後到守信公司接觸石棉粉塵,化工工齡26年,現系守信公司職工。(於2010年已故)化工工齡26年。

劉天有、袁玉林、杜亞林、吳秀英、李金寶、呂守財、王志、姜兆慧、王加福、王恩起、張健、王寶成、沈振友、鄭忠信、趙偉東、韓光日、李克紅、李福林、於振和、吳秀艷、郭洪生、李會祥、杜春生、於奎武、王鳳國、鄧鳳蘭、於顏輝、趙君秀、苗文儒、于雷、劉祿安、胡樹德、董福長、張振吉薛德有、杜春福、王洪偉、王寶忠、張祖勝、姜淑芹、姜佳業、詹海波、畢乃剛、朱友明、朱殿林、于奎東、趙麗霞、尹炳官、孟凡成、王興貴

投訴授權人60名

職工代表穆春義
電話:13944635728
地址:吉林市龍潭區遵義西路東風小區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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