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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風潮擴大 勞工朋友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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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這一波無薪假有擴大跡象,勞工朋友如果遇到公司未經勞工同意逕自實施無薪假或不當資遣時,可以在3天之內,立即主動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請求協助,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會提供律師費、裁判費、強制執行費等涉訟補助,以維護勞工自身權益。

如果勞工真的遇到無薪假及被資遣,可以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自今年10月至12月分別擴大辦理勞工在職訓練課程包括(資訊類、堆高機、冷凍空調等)總計有27個班;另外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則有(資訊類、大客車、餐飲、文創及家政等)總計有17個班。就業服務中心也爭取到中央「多元就業開發方案」721個員額,將於11月中旬起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單位工作,多管齊下協助失業勞工度過經濟危機。
此問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高寶華強調,針對實施無薪假、資遣及大量解僱通報之企業,將於接獲通報3天內立即派員進行訪查,以了解通報原因是否合法,並提供相關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等需求,若事業單位有不法情事,勞工局亦將依法處分。

勞工局提醒雇主,若有實施無薪假的必要,應先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且以書面明訂減薪、無薪休假之規定及期限,並向勞工局通報;不得已必須資遣員工時,亦應依法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辦理資遣通報,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且於「符合大量解僱勞工標準」情形之日起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勞工局,並於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以免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

(責任編輯:陳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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