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孤寡老人生活質量欠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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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2日訊】( 大紀元記者於欣然休斯頓編譯報導)伴隨社會老齡化,近年來在美國被定為「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數日益增長。倘若這些孤寡老人的家屬因故無法親自照料他們的起居,政府將出面僱用非親屬或者律師充當監護人,並將老人送往養老院。雖然這一類法定監護人的酬金不菲,卻無合理體系監督他們的盡責程度,令人質疑這些風燭殘年的老人們生活質量是否能夠得到保障。
  
86歲的海倫.霍爾在丈夫去世後孀居,她的子女因債務之爭和生活問題被判無力承擔照顧她的責任。今年二月哈裡斯郡的遺產檢驗法院指定給她一名監護律師,瑪琪亞.佩維。海倫隨即被送往一家養老院,然而八月份她女兒簡.歌音斯前往探望時發現母親氣色難看,虛弱不堪。在她強烈要求下,海倫被送往醫院,並診斷有危險性低鉀和尿路感染症狀。
  
休斯頓紀事報記者調查發現海倫的監護律師瑪琪亞.佩維從2010年八月至2011年九月共被支付20多萬美元的監護金,在德州名居榜首。她十月份從海倫這裡得到的監護費有1萬三千美元之多,而海倫本人,一個鐵路員工的遺孀,同月收入僅僅1千7百美元。
  
據休斯頓紀事報報導,全德州大約3萬至5萬名孤寡老人無力決定自己的居住地,決定誰來照顧他們,甚至無法支配自己的個人財產。政府在這類人群中投入的人力遠遠不能滿足需求。以哈裡斯郡為例,每一名遺產檢驗法官需監護1500到3000個老人床位,然而大多數法官只有一名調查員協助管理,許多時候法院連一年一次的拜訪都無法執行。
  
德州法院過去十二個月內共支付500萬元監護費,但監護質量誰來監督?聯邦政府問責辦公室(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分別在2010和2011年提出警告,許多孤寡老人和殘障人士,包括老兵在生活上遭忽略,監護中財產被掠奪。拉蒂法.玲,休斯頓一位老人公益熱心人士稱這是一個「系統的制度問題」,並表示將積極在國會推動改革。
  
海倫已搬至另外一家養老院,她的監護律師也被撤換。她女兒目前正積極爭取親自撫養母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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