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會議員:戴面罩參與騷亂應屬違法

標籤:

【大紀元2011年11月22日訊】 (大紀元記者馮凌雲溫哥華編譯報導)溫警局對於曾經參與溫哥華615冰球騷亂的嫌犯,仍然希望在市民的協助下,確認並抓獲他 們。由於冰球騷亂中還有部分人,頭戴面罩企圖躲過法律制裁,加拿大一國會議員日前提交一份議案,要求補充現有的刑法條例,將參與騷亂或其他非法集會的戴面罩的鬧事者,列為罪犯,嚴加懲罰。
  
溫警局上週啟動一海報行動,派發三萬五千份海報,尋求市民的協助,確認615溫哥華冰球騷亂中的嫌犯。週一,警局宣布此舉取得成功,目前已經收到了93個線索,涉及48名嫌犯。警察派發的海報中排列著104名騷亂嫌犯的圖片。
  
溫警局發言人周偉儀(Howard Chow)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自從海報行動啟動後,我們的網站與熱線非常火熱,我們繼續呼籲市民協助,確認在網站上列出的騷亂嫌犯。」

新議案定戴面罩鬧事為犯罪

亞省保守黨國會議員理查德斯(Blake Richards)在10月份,向國會提交了一名為「騷亂中參與者戴面罩屬違法行為」的私人議案,建議將騷亂發生時對戴面罩或其他遮擋方法的人定罪。此議 案在上週四首次辯論,如果辯論過程順利的話,預計明年決定是否可以獲得通過。
  
理查德斯在一份聲明中說,在騷亂發生時,一些人企圖採用面罩,如大頭巾、大絨帽等來掩蓋身分,避免承擔相應的責任。他提出此議案的目的就是,補充加拿大刑法條文,將騷亂或其他非法集會中,戴面罩或掩蓋、隱瞞身分,被列為犯罪行為。
  
理查德斯表示,警察也希望有這樣的法律條文,有效地制裁「非法暴民」,並確認騷亂中的違法者。
  
如果議案獲得通過成為法律時,任何人如果觸犯這條禁令時,就可能被判坐牢5年。 此議案也提出了例外的情況,當戴面罩者有「合法的理由」時,將不在此議案範圍之內,不過,議案也沒有指明哪種屬於「合法的理由」。
  
該議案目前已經在國會進行了一小時的辯論,另外一小時的辯論將在30天後舉行,然後議案可以進入二讀階段,呈交國會委員會討論。
  
如果議案在國會獲得通過,將進入國會委員會三讀,預計將在明年二月份舉行,然後還必須在參議院進入同樣的程序,才能最終立法。
  
此「戴面罩違法」議案,源自於發生在紐約與北美各大城市的占領運動,也由於溫警局希望確認在溫哥華615冰球騷亂中的騷亂者,因此警察派發了一份登載有104名騷亂嫌犯照片的海報,尋求市民的協助,才促成了此議案的生成。
  
溫哥華市民鄭太太表示贊成這一提案,她還表示示威活動需要申請,設立示威區來表達意見,不可以戴面罩。◇

責任編輯:魏思明

相關新聞
沙塵暴侵襲北韓  官方籲民眾戴面罩眼鏡預防
達爾文「燃燒彈」襲擊案當事人戴面罩出庭
法僱員戴面罩上班遭解僱 有關當局判有效
雲林泡棉廠大火 消防戴面罩救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