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日韓right arrow文章正文

Rain要求公演企劃公司賠償40億

2011-11-22 21:29 中港台時間|2012-08-06 05:16 更新
人氣 39

【大紀元2011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樂慧萱韓國首爾綜合報導)正在服兵役的韓國頂級明星Rain最近向一家公演的企劃公司,提出四十億韓元(約三百五十萬美元)的形象損失等損害賠償訴訟。

據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1日表示:「本月4日,Rain公司通過一家律師事務所對WELLMAD--ESTARM公司(以下簡稱ESTARM)提出了訴訟,賠償40億韓元作為經濟和形象損失,此案正在調查當中。」

Rain的律師表示,2007年夏威夷的演唱會被取消後,Rain支付了美國當地法人違約金。與此同時,ESTARM公司又向Rain提出訴訟,令其遭受了非常大的經濟損失和和精神傷害,並嚴重影響了Rain的公眾形象。經過多方面考慮,決定向該公司提出訴訟作為賠償。

事件經過:

2006至2007年,Rain前經紀公司JYP與ESTARM公司共同簽訂了RAIN WORLD TOUR的世界巡演,並以100億韓元的價格買下主辦權。但由於Rain的藝名與美國某樂隊同名,發生商標權的糾紛,致使在合約中規定要在中國、日本、美國等地舉行35場個人演唱會,最後只舉行了19場。

因此,ESTARM公司分別在美國夏威夷和韓國兩地向JYP與Rain提出訴訟,美國聯邦法院判決JYP與Rain賠償夏威夷主辦方100億韓元的違約金。消息宣佈後,隨即將Rain的名下所有財產全部查封,接著JYP與Rain對此案進行上訴。

經上訴後,此案經過一審和二審的審理,判定Rain不是取消巡演的主要原因,並且演唱會並沒有在美國和中國舉行,因此沒有造成實際意義的損失。

由於兩次審理都沒有達成共識,ESTARM公司又上訴到韓國大法院,經受理後進行詳細的調查,最後判決原告ESTARM公司的賠償金訴訟案敗訴,以Rain的勝訴告終。

(責任編輯:梁夢竹)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