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陽明:還我家園、還我人權、還我財產

杜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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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5日訊】16年前,我母親經營的培大食府被成都北路高架指揮部以市政動遷的名義掠奪,沒有分文補貼,就將我全家賴以生存的經營場所拆除,10年前的8月2日,我世代居住的私房又被政府剷平,不僅剝奪了我的回搬權,還使我夫妻至今居無定所、寄人籬下。

中共政權假借城市改造為名的掠奪運動,在中國大地上製造的災難,時間之長,規模之廣,影響之大罄竹難書。

在這場運動中,中共不僅當了運動員,而且做了裁判員,動用了專政利器——公、檢、司、法,將大批不服強遷的維權公民,行政侵權、司法枉判送進高牆大院刑拘、勞教、勞改。並且啟動了各種宣傳機器,倒打一耙,把各種髒水潑在維權訪民身上。

今年12月1日是中共政權,強加給我的二年半冤獄出獄二週年,我在控訴中共罪行的同時,以自身的經歷、社會現實,揭露中共幾種欺騙性宣傳。

一, 污蔑被拆遷人漫天要價做釘子戶,政府被迫實行強遷。

中共派出的工作組——動遷組是中共實行掠奪利潤最大化的馬前卒,他們故意把水攪渾可以渾水摸魚,本來中國的老百姓很好說話的,動遷的過程不必要那麼艱難漫長,是動遷組一套搜刮利潤的有效方法,將簡單的事情故意搞成複雜化,言而無信的欺騙行為加強了拆遷的難度。

。 1,對善良的對象進行敲骨吸髓的壓搾,而對流氓等人則無限寬容,以2000年我基地為例,在動遷前的吹風會上說,我基地866人貨幣安置款是5億,人均6萬弱,給老實人是2,8萬,而給流氓是11萬——18萬不等,巨大的經濟差價,造成了人民大眾對代表政府的動遷組的強烈不信任。

2,在基地(1466弄12號)有二戶被拆遷戶,在觀看了動遷組組織的房源後,立即與動遷組要求簽訂協議,一戶提出年紀大了想住一樓,另一戶較年輕希望住高一點光線能充足點,動遷組動遷組對年紀大的說「只有6樓的房子,沒有一樓的」,對年輕的說「只有1樓的房子,沒有6樓的」,實際上不論是一樓還是6樓都有,本來馬上就可以簽約的,但是動遷組故意反覆詰難,磨滅了對手的耐心,產生了急於求成的心理,不僅不會再提其他合理要求,反而會答應簽約人員提出的搾取利潤最大化的無理要求。

3,在基地(1466弄17號)老夫妻兩人與三個大齡兒子住在一起,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即使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人均一室,戶均一套的方案,一點都不要求照顧,起碼也應該分到一套二室一廳、三套一室一廳,如果考慮到結婚因素一步到位就應該分到四套二室一廳,代表政府的房地局只裁決了二套二室一廳,最後由閘北區政府簽發強遷令,為了殺雞給猴看,當天一早出動了公檢法司,甚至教育局、衛生局、消防隊共一百多人進行真強遷,而(1466弄44號)雙方已經談妥了條件,為了嚇唬老百姓搞了一次假強遷,那天下大雨,所有的「執法」人員都穿著雨具,模樣與電影中的美國三K黨一模一樣,只是所穿袍子顏色不同而已。

我基地是東方明珠商品房開發,土地的來源是零批租,按照建設部157批文規定基地的每一戶居民都可以提出回搬要求,可是整個基地沒有一戶享受回搬的權利,不是不想回搬,而是政府以虛假的市政動遷公告,掩蓋了商業開發的目的,剝奪了廣大被拆遷人回搬的權利。

我基地16張強遷令都是給老實巴交的善良人,都是在補償平均線之下,是流氓家庭搬遷費的零頭還要被腰斬,沒有一戶在漫天要價,這些都是政府編造的謊言,是對被拆遷人進行強遷的輿論需求。

我家撇除母親、姐姐和房客的戶口外,我的戶口上有我、妻子、子、女。兒子與女兒俱已開出結婚證明,當時動遷組在派出所與我「協商」時,我提出20萬的較低的要求,被徐姓的動遷組工作人員拍桌子斥為無理要求,並且製造空氣說我要73萬,以後又由房地局裁決南大路三室一廳總價值僅十萬,他們(官、商)以這種無恥的手段,讓你在稍高一些的價位(二套一室一廳、3萬安置費,總價值12萬)上作出選擇,對於摸著石頭過河的我面臨著三種選擇:1,被強遷到南大路,2,屈辱地接受二套一室一廳、3萬安置費的方案,3,先拿下價值較高的方案,再以欺騙性的拆遷公告,否定協議、拒絕搬遷。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3,在200年8月2日被橋東拆遷指揮部暴力拆遷。

今天我反覆講這些真相,就是要駁斥中共的無恥謊言(拆遷戶漫天要價),基地16張強遷令的得主,都沒有提出過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他們沒有將自己劃入流氓的行列,去享受流氓的待遇,而流氓的拆遷安置費是這些被強遷戶的數倍(18萬與2,8萬)之多,這些被強遷戶如果能拿到流氓安置費的零頭,都會阿彌陀佛高呼萬歲,絕不敢也不會想做釘子戶,所謂的漫天要價是中共為掠奪善良的中國人民所有權,而動用惡政惡法的藉口,而他們(被拆遷戶)的安置待遇是最差的,安置費用反而是最高的,中共政權寧願耗費大量的錢財,動用公檢法司專政機器製造強遷的恐怖場面,威脅和鎮壓不肯輕易就範的被拆遷人,不合理的暴力拆遷理由和行為,是造成越來越強烈的抗爭的導火索,是形成上訪潮並且愈演愈烈的主要因素,中共政權的掌權層為了迅速暴富,早已拋棄虛假的面具,比土匪、強盜更貪婪地掠奪中國人民的財產,總有一天會掠奪一無所有的中國人民飯碗裡的飯。

二, 將上訪人污蔑成世界上最「可恥」的人,為使用政府行為製造合理的藉口。

被政府強遷的人中,有些原本生活過的很好,藉助改革開放的東風經營著頗具規模的企業,過著人上人的生活,他們是中共政權瞄上的肥豬肥羊,2002年我在虹口法院遇到一個企業家,在滬經營著多家企業,被政府查封,打官司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贏了官司,但是拖了九年,法院始終沒有執行,剛贏了官司時,以為馬上可以安居樂業了,往返於京滬二地都是乘飛機,住賓館,再富裕的家庭架不住坐吃山空,幾年折騰過後連一張普通的火車座位票都買不起,只得選擇逃票的無奈何之舉。

這是原本比較殷實的有底子的家庭,而大多數被強遷的居民,本來就在貧困線上掙扎,唯一的財產被政府掠奪後,過著居無定所的淒涼生活,甚至依靠拾可樂瓶維持生計,即使有些老人有微薄的退休金,也不夠京滬兩地上訪的正常花銷,為了維權,不買車票成了無奈之舉。

像田寶成夫妻原本男人是司機,女人是小老闆,小日子過的紅紅火火,強遷後一無所有,連男人的工作都被政府攪沒了,沒有生活來源的他們只能到街道部門討要生活費等,日常的煤電水費當然沒有能力付。

我剛上訪時,地方政府對我子女施加壓力,不准他們資助沒有任何收入的我,達到從經濟上杜絕我上訪的能力。

上訪人最大的弱點就是經濟上一無所有,而開門七件事都得用錢,為了降低上訪成本,只能做些平常人眼中出格的事情,經年累月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上訪生涯,培養了上訪人堅忍不拔的性格的同時,也養成了易怒易爆的脾氣,難免說些過激的言論,做些過激的行為,而且政府工作人員如賀德山之流故意製造空氣,鼓勵訪民鬧訪,說甚麼好「會鬧的孩子有奶吃」被政府收買的倒鉤也極力鼓吹「要想早日解決問題,必須把動靜做得大一點,引起政府注意,只要上了市政府黑名單,解決問題會優先考慮」。

如果我們這些人是生活在民主國家,,叫幾聲口號,發幾張闡明事實真相的傳單,根本不可能坐牢,因為他們實行的是善政善法,即使被共產黨污蔑為獨裁的國民黨,也只是針對顛覆政府十惡不赦的共匪採取鎮壓的措施,這種假借城市改造為名的掠奪行為不可能發生。而恰恰發生在自詡為最先進的社會制度的中共,在實行著法西斯國家都不敢實行的惡政惡法。

在訪民規模不斷升級的同時,中共的特務手段和工具不斷完善,遍佈黨政機關門前屋後,大街小巷的攝像探頭,將稍露頭角的訪民記錄在案,被扣上衝擊「國家機關」、「妨礙公共安全」、「尋釁滋事」、「妨礙公務」等罪名,實行刑拘、勞教、勞改,而這些訪民充其量叫幾聲口號,發幾張傳單,甚至僅僅在天安門廣場站一站,根本沒有觸犯任何現行法律,就成了專政對象。

而大多數訪民被政府輿論扣上「刁民」、「無賴」的桂冠,濫肆毆打、侮辱甚至虐殺,孫東東等政府豢養的「文化人」更是推波助瀾地污蔑上訪人都是精神偏執狂,為政府違法亂紀地將訪民送進精神病醫院,製造理論基礎和「執法」依據。

三, 以要求過高為藉口耍無賴,規避化解責任。

絕大多數上訪人不僅被政治迫害,而且遭受生活虐待,長期居無定所,衣食無著,辛勞地奔走在京滬兩地,他們做夢都想早日化解,要回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過和諧安定的生活,這種最起碼的人權要求長期被中共剝奪,而政府拒絕化解的唯一理由是訪民的要求過高,那麼讓我們來看看訪民和冤民的要求是甚麼?

1, 要求享受拆一還一的回搬政策,

閘北區城上城、華綺園開發商都是享受零批租的優惠政策,理所當然地應該承擔讓被拆遷人回搬的義務,無論是城上城使用虛假的市政動遷公告,剝奪回搬權,還是華綺園明確可以回搬,但陽奉陰違地實行零回搬,都是開發商的奸詐、政府的霸道造成的,要求回搬算不算要求過高?

2,本來訪民的要求無非是合理補償的經濟訴求,政府和開發商互相勾結,將補償標準定到敲骨吸髓的程度,目的只是為了貪污腐敗的最大化,市中心的拆遷戶的補償費連城鄉結合部的房子都買不起,補償費的絕大多數進入了貪官奸商的腰包,他們為了掩蓋動遷黑幕,千方百計到對訪民進行政治迫害,利用共產黨下設的公檢法司連鎖店,以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全黨參與行政侵權、司法枉判的違法犯罪,製造了數不清的冤假錯案,遭到越來越強烈的反抗與報復,直接影響了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動搖了統治基礎,引起了危機感,口是心非地拋出不再折騰的和諧論調,共產黨想改變被動局面,必須認真認錯謝罪,取消一黨獨裁,實行民主自由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做了壞事應不應該改?追究違法責任算不算要求過高?我僅僅要求賠償一分錢的要求能算過高嗎?

當然中共當初敢肆無忌憚地違法亂紀,一是倚仗強大的政權,而是倚仗著有錢,一旦政治高壓無法奏效,用金錢收買掩蓋違法犯罪的事實。

無論是政治高壓(行政侵權、司法枉判)還是金錢收買(化解),政府都是主導方,不可能以訪民個人的意志(要求的高低)為轉移,而且真正提出高要求的強勢個人如流氓之流,都得到了滿意的補償和安置,被強遷和遲遲得不到化解的恰恰是沒有任何背景,老實巴交的不擅於據理力爭的弱勢個人,在強大的蠻不講理的政府和與之勾結的開發商權錢交易、與民爭利的掠奪行為前,顯得萬分無助和無奈。他們在中共一次次無恥欺騙和暴力鎮壓下,迫切感到需要團結起來進行維權,冤民的大同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

三,前不久市政府某領導對信訪工作的指示中說「光是動遷問題容易解決,牽涉到官司就較難解決」。

首先必須強調在中國能夠天天違法亂紀而不會受到懲罰的只有共匪及其走狗,所有被政府處理過的冤民都是以莫須有的罪名蹲大獄的,如果我們僅僅喊幾句維護權益的口號有錯,那麼為共匪打江山所採取的打砸搶燒殺,旨在推翻國民黨政府的暴力行為,而被槍斃的拋頭顱、灑熱血的千萬共產黨員就是死有餘辜,憑甚麼為他們樹烈士紀念碑?他們的後代憑甚麼騎在中國人民頭上作威作福,魚肉百姓?。

既然你們知道牽涉到官司的難以解決,為甚麼還要以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大批抓捕訪民,投進監獄進行(刑拘、勞教、勞改)政治迫害,製造無數的冤假錯案,難道你們想通過讓訪民吃官司變成難以解決,從而達到耍無賴的目的?當你們行凶作惡違法亂紀抓捕訪民時,都受到嚴正警告:政府侵權必須付出高昂的代價,現在到了清算你們違法犯罪的責任時,你們有甚麼資格指責冤民的索賠要求過高?事實上遲遲得不到化解的不僅僅是吃過官司的冤民,還有大批訪民,更有被共產黨整怕了的被侵權的善良的人民,作為責任主導方的政府根本沒有誠意進行化解,只是裝模作樣地作秀,用付出幾個小錢進行收買,掩蓋中共政權實行惡政惡法的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

四, 共產黨=法西斯=惡魔

近百年的共產主義演變史讓全世界人民逐步認清所有共產黨政權的本質,奧巴馬有關共產主義=法西斯的名言,終極了共產主義的發展之路,當年希特勒創建的納粹黨全名叫民族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黨,曾用名: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眾所周知,社會主義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希特勒用法西斯暴力席捲歐洲,差一點完成了共產主義大同,他用滅絕人類的殘酷手段殘殺了幾百萬猶太人,他發動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使幾千萬人喪生,成為人間惡魔,波爾布特短短四年的統治屠殺了150萬柬埔寨人民,中共政權60多年的反動統治使8000萬中國人非正常死亡……,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些罪行的發生,都是在和平時期占統治地位的執政黨——共產黨、法西斯黨幹的,他們的行為具有異曲同工,他們的結局也必然殊途同歸——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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