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車分享車道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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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7日訊】 隨著電力車技術的日新月異,越來越多的電自行車和電摩托車在大街小巷悄然興起,但是最近這些電力車一族感覺受到馬路歧視。
  
本拿比居民Greg Schmidt在開著他的500瓦電力自行車期間,多次遭到汽車司機的挑釁,司機們嘲笑著要他使用人行道、用喇叭轟鳴,更有甚者拿保險諷刺他。最近還遇到一位咄咄逼人的男子,不僅衝他吼叫,還將點燃的煙頭扔向他和他的車子。他相信司機們侵略性的行為,源自於司機們同新型車輛分享馬路的困惑。
  
皇家騎警E區交通服務處警官Pierre Lemaitre介紹,電自行車和電摩托車功能接近燃油摩托車,但在馬路上的交通規則同自行車一致。燃油摩托車沒有腳踏板、較電機車大、必須上保險、必須有牌照、駕駛者必須戴符合要求的頭盔。但電機車等同於自行車的規則,被視作有發動機輔助的自行車。Pierre Lemaitre表示,電自行車、電摩托車和自行車有相同的權利,遵守相同的規則,即在stop標示和紅燈前停下,在馬路上行駛,不准使用人行道。
  
今年五月,加國資本委員會(National Capital Commission,NCC)曾考慮在夏季將渥太華電摩托車同自行車區別對待,並考慮從明年起對電機車施行罰款政策。◇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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