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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電子商告侵權 台宏達電列名

2011-12-06 08:59 中港台時間|2013-03-05 21: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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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華盛頓5日專電)美國消費性電子產品製造商Digitude Innovations LLC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告台灣宏達電及宏達電美國子公司,侵犯它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專利。

ITC指出,Digitude Innovations LLC向ITC提出侵權訴訟,指控多家公司違反美國規範進口產品的關稅法337條款,侵犯它某種可攜式通訊裝置的專利權,要求ITC進行調查。

被告對象包括台灣的宏達電(HTC Corporation),宏達電美國子公司HTC America Inc.,以及南韓的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 Inc.)等公司。此案目前尚待調查中。

如果ITC判定此案有違反337條款情事,將會發布補償命令(remedial order),並且立即生效。除非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在60天內以政策理由推翻此案,否則將成為定案。

一旦ITC判定宏達電等公司違反337條款,最嚴重的情形就是發布禁止進口令,屆時將禁止相關產品輸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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