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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不明罪修法 台立委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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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7日電)總統馬英九昨天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擴大不明財產不說明罪範圍,朝野立委認為,恐怕會違反刑法無罪推定原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今天說,有必要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中國國民黨昨天下午召開中常會,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污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範圍擬擴大為「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明訂公務員有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法務部指出,財產來源不明罪為貪污治罪條例的第6條之1及第10條,條文規定要犯貪污罪、財產有異常變動情形,進入偵查程序後才構成財產來源不明罪,認定的門檻過高,因此法條施行至今,未有起訴案件。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現行財產來源不明不說明罪,通過2年多卻都沒有使用過,引起外界批評,所以要討論是否擴大適用範圍。

謝國樑說,外界對反貪與廉政的要求很高,政府如果沒有具體作為,會讓民眾覺得沒有積極正式面對這個問題,國民黨團會尊重馬總統的修法態度,也會支持相關修法;但修法同時也必須向外界解釋,擴大適用範圍或多或少會影響公務員人權,只能向公務員說抱歉。

呂學樟建議,應該討論為什麼貪污案中的財產來源不明不說明罪修法通過已久,卻沒有任何的個案,執行單位應該檢討,如果必須修法,也應該由法務部提案到立法院審查。

呂學樟認為,擴大財產來源不明不說明罪,可能會涉及人權與無罪推定原則等問題,有必要深思熟慮,並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擴大財產來源不明不說明罪,將違反刑法無罪推定原則,相關問題還需要朝野立委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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