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設獨立機構監管旅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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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政府完成旅遊業運作和規管架構檢討,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成立法定獨立機構,或由政府部門取代旅遊業議會,負責監管旅遊業,以及增加議會內非業界理事等,4月起諮詢公眾和業界,預計今年第四季提出改革建議。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根據有關文件,政府建議修改《旅行代理商條例》,明確議會在規管架構中作為公共組職的角色,並改革議會理事會的組成,包括增加非業界人士的數目,及引入領隊及導遊代表參與理事會,並調整議會轄下多個委員會的組成,特別是負責紀律和懲處的委員會,全部由非業界人士出任委員,釋除外界「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疑慮。

* 另設部門取代旅議會工作

政府亦建議重新審視議會的功能及權責,把議會部份與執行紀律有關的職能,例如巡查、處理違規及上訴個案、導遊和領隊的監管等,轉移至政府部門處理。建議成立法定獨立機構取代議會負責旅遊業的監管工作,議會則保留其業界組織的身份,推動業界發展,例如人才培訓,提升產品吸引力和從業員服務水平,和處理旅行團於香港以外地方遇到緊急事故等,繼續與海外業界聯繫,並代表業界向監管機構提供意見。另外,由政府部門取代議會負責旅遊業的整體監管,議會保留業界組織的身份。

民主黨李華明贊成設立法定獨立機構,認為可增加公信力,亦可以免卻由納稅人補貼監管工作。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對改革建議持開放態度,稍後會諮詢業界意見。

* 去年接80宗內地團投訴

另外,旅遊業議會去年接獲80宗內地團旅客有關購物的投訴,包括在定點購物店舖的停留時間過長、在指定行程以外加插購物點、售賣紀念品的手法、誤導或強逼購物等。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非常關注中國新年期間發生導遊與內地旅客爭執的事件,旅遊業議會正調查,並要求有關旅行代理商提交報告。若查明有人違規,將加以懲處,若發現涉及刑事或違反法例,會轉介執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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