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訪民黃克錦夫婦上訪被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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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1日訊】(維權網信息員周維林報導)3月10日下午至晚9時許,本網連續接到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訪民黃克錦電話,反映他因為要赴京上訪而被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工作人員限制人身自由,晚9時妻子郭萬珍在合肥市火車站也被當地截訪人員攔截。

據悉,55歲的黃克錦、郭萬珍夫婦是橋頭集鎮劉集村小黃村民組農民,因該村601畝土地被政府徵收用於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建設,而黃克錦、郭萬珍夫婦長年在外打工未獲通知參加土地二輪延期承包,也就被剝奪了獲得土地徵收補償的權利,而黃克錦、郭萬珍夫婦認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的飯碗,自己應該獲得補償,解決吃飯問題。為此而經常上訪。兩會在北京召開,夫妻二人買好合肥至北京的火車票,欲要赴京上訪,3月10日上午黃克錦應約到肥東縣政府見縣長,卻被忽悠,在信訪工作人員及村委會、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截訪人員的挾持下在飯店吃過午飯後,於下午1時許被強制帶到橋頭集派出所內。

在派出所,黃克錦多次向警察提出截訪人員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是非法的,而警察則要求他與截訪人員談談。黃克錦打了3次110報警電話,卻無人過問。晚7時30分許,黃克錦要強行離開派出所,可被5名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工作人員強行制止,衣服在拉扯中撕破。

晚9時許,妻子郭萬珍在合肥火車站被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及村委會截訪人員發現而失去人身自由。

兩會召開,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此時不許上訪,而基層政府則強行阻止訪民上訪無疑是違法的。本網將繼續關注此事的發展。

附黃克錦、郭萬珍的給國家信訪局的上訪信:

徵收農民土地卻不補償天理何在?

國家信訪局:我是合肥市肥東縣農民黃克錦,戶籍原為橋頭集鎮劉集村小黃村民組43號,現為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我們這裡徵收農民土地、拆遷農民房屋已經有五年了,我們小黃村民組2006年被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徵收了601畝基本農田,農田可是我們農民的命根子啊。可我一家因在外地打工未獲通知參加土地二輪延期承包,就此被剝奪了二輪延期承包土地權利,毋庸置疑,這是違法的。可就因為這樣,在2006年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徵收我們村民組土地時,我們一家分文未獲得土地補償費,簽訂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因是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單方制定的格式合同未寫上房屋安置期限及房租補貼寫的是具體金額,未規定按市場價格補貼及合理的違約責任,致使我的安置房五年未到手,只好在外租房居住。

我就是不明白,我的二輪土地延期承包權依法是不能被剝奪的,卻能被剝奪?國家規定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制,那麼我家四口人都是小黃村民組人,也就是集體中的一分子,土地我們也有份,徵收補償權竟被剝奪嗎?

為了維護權利,本人向肥東縣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要求公佈徵收土地必須有的國家的審批文件!要求公佈拆遷房屋的國家審批文件!這是我們的知情權,政府必須尊重!

在2009年4月25日,我在肥東縣政府信訪接待大廳向肥東縣紀檢委書記曹家山反映問題,可不但沒有接訪我,我卻被二名保安毆打,手機被搶後未還內卡,當時我被二位保安從二樓頭朝下拖下樓,當時有五名上訪群眾看見。報警後警察到場後察看現場和我的傷情說有監控錄像,你不要害怕。

我得到政府的答覆是土地徵收是合法的,那麼國家規定的「征地兩公告一登記」,即土地徵收公告、征地補償方案公告和征地補償登記為甚麼不執行?我就是不明白徵收土地一切合法卻為甚麼不敢公佈或出示國家審批文件?

我的妻子因我們的遭遇而服農藥自殺過,如果不是絕望誰願意拋棄家人而自殺呢?

陽光是最好的反腐劑,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光輝。

我堅信我的訴求是合理的,是符合正義原則的,是符合國家政策的,可我不明白為甚麼這麼難?

申訴人:黃克錦、郭萬珍 電話:158569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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