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競價撫養費 出價高者可不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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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6日訊】北京市順義區的一對離婚父母,因不想撫養孩子,竟當庭競價孩子撫養費,並聲稱「誰出價高,誰就可以不撫養孩子」。

據法律快車報導,張女士訴稱,她與張先生均是再婚。2000年11月,雙方經人介紹登記結婚,婚後生有一子小豪,現在已4歲。

張女士聲稱自己沒有撫養能力,請求法院判給先生撫養;而張先生卻說,帶孩子會影響自己工作,孩子也小,跟著媽媽會更好。據悉,庭前調解過程中,張先生和張女士對於小豪的撫養問題爭辯不休。雙方最終決定,將採取當庭競價的方法來解決小豪的撫養問題,出價高的人可以不撫養孩子。順義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女士訴說,由於婚前感情基礎一般,婚後張先生又經常不務正業,酗酒、對家庭不管不問,還經常對她實施家庭暴力,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她認為,現在雙方已經沒有和好的可能,由於她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固定住所,故沒有能力撫養小豪,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小豪由張先生撫養。

張先生表示,同意離婚,但小豪現在還小,不能離開母親,如果小豪由他撫養,會給他的工作帶來影響。張先生希望小豪歸張女士撫養,並願意每月給小豪300元生活費。

網友們對這對夫妻的做法表示很不能理解。

雪兒說:簡直是自私,既然不能給予孩子無私的付出,何必帶他來人世?不論甚麼原因把孩子帶到人世,也不論環境如何,既已為人父做人母,就要為孩子的健康及快樂的心態負責任!

深秋精靈 :實在接受不了 把孩子當骨董嗎? 法官沒孩子嗎 ?法官不是父母嗎? 為甚麼痛苦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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