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漏罪案結局示薄熙來敗北 行家解讀

人氣 6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重慶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菁日前向媒體公開表示,撤回李莊案起訴後沒有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不得再行起訴。自此,被作為中國司法界標桿性的李莊案似乎可以告一段落,暫且塵埃落定。

而一直關注李莊案的一些司法界專家和學者也對此作出各自相應的解讀,並希望重慶檢方追究李莊案中相關的違法機關和個人的所有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查,並將查明真相公諸於眾。

檢方撤訴 江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允諾不再起訴

據4月27日中新聞報導,江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菁就記者有關李莊漏罪案的檢方撤訴後,就疑點會否進一步補充偵查,會不會再次提起公訴時,首先明確表示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舉證、質證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同時承認公訴人在辯護人舉示新證據後,發現辯護證據與指控證據存在矛盾,導致認定李莊在2008年7月實施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構成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事實存在疑點,並在休庭期間,對該新證據進行了核實後決定撤回起訴。

李莊案第二季似乎告一段路,但圍繞李莊案的所有中國社會現實的法治與公權力探討似乎還僅僅是開始。

陳有西:公開監督依法抗辯 已開始推動法治進程

李莊案第一季的辯護律師、李莊案第二季的顧問律師之一陳有西表示看到重慶檢方表示李莊案不再起訴,令他終於舒了一口氣。他認為說:「重慶公檢法,從不顧天下洶洶而霸王硬上弓,到今天,終於開始第一次公開表示了自己回歸理性和法治原則。」

他還表示「兩高」早有的明確規定,撤訴後沒有新的事實、新的證據將不得重新起訴,法院不得重新立案。但實際上在全國的法、檢審理程序中,經常被肆意違反。無理重新起訴、重新受理的比比皆是。

他認為此次重慶檢方撤訴也證明了社會的公開監督,律師的依法抗辯,已經開始推動法治進程,並希望重慶檢方立即啟動對重慶公安局、江北公安局故意製造冤案,對錯案經辦人員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進行立案偵查。查明真相後公諸於眾。

陳光武:希望其對錯誤的責任者依法嚴肅追究

而一直關注李莊案並在李莊漏罪案開庭展開微博直播的陳光武律師則表示,執法、守法,是司法機關的本分,只不過是做了每個普通公民都應當做的事情,談不上崇高,亦不值得致敬,只能是歡迎其放棄錯誤,並希望其對錯誤的責任者依法嚴肅追究!

江平:律師都不讓說話 如何保證司法公正?

而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司法界泰斗之稱、也是李莊漏罪案顧問律師團成員之一的江平先生,25日發表了「李莊案與法治進退」對此作了闡述。

他認為李莊案引起的關注,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看做中國法治建設走向的風向標。他說:「李莊案『第一波』時,律師界第一個反響就是『刑事辯護危險論』。『第二波』再來,我覺得,這是給那些敢於唱反調的律師一種警示:翻舊賬。你以前代理過的案 子,哪怕已經審理了結的案子,也可以再追究你的責任。可是,律師群體是法律共同體中重要的一員,是法治理念和實踐的重要實踐者和傳播者。這個職業就是要說話的!」

他認為說:「律師制度是一個國家法治的『櫥窗』 。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律師法》中規定的律師權利並沒有得到相應的保障,針對律師的『緊箍咒』太多了,到處設置律師的『禁區』,動輒就涉及到『你為誰辯 護』『你保護的是甚麼人』這類立場問題。這些都是法治建設的障礙。如果對律師不能容忍,連律師都不讓說話,那如何保證司法公正?」

他還指出中國的法治建設出現了倒退,有三個現象值得反思:一是過分強調政府對市場和社會的干預;二是司法部門越來越強調政治化、意識形態化,過去倡導的很多法治理念被忽視;三是人權保障方面的不足。比如以李莊案為典型代表的對律師行業以及辯護權的衝擊很大。

姜維平:國內外形勢和輿論壓力下高層權斗的一次平衡和妥協

目前定居加拿大的原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辦事處主任姜維平撰文表示:「目前這個結果不是最好的結果,只是薄熙來面臨壓力不得不自找台階下的一個讓步,更不是甚麼中國法律勝利的分水嶺,只是國內外形勢和輿論壓力下高層權斗的一次平衡和妥協,但它至少說明了兩點,一、是民眾的『圍觀』比重慶官方策劃的『圍觀』更有力量,二、是李源潮下重慶可能使薄熙來加分,但李莊案又使他丟臉,儘管香港的媒體鼓噪他十八大進常委已成定局,但一切都充滿變量,薄熙來沉醉於虛幻的『毛澤東熱』之中,已利令智昏,自蹈覆轍,他忘了,他不是毛澤東,毛澤東走紅的時代已經死了,死灰不能復燃,正如李莊不能再次入獄一樣。」

相關新聞
李莊再訴案一波多折 名家出手各界聚焦重慶
金光鴻等律師相繼失蹤 民眾:北京驚恐所致
李莊漏罪案開庭證人缺席 怪俠楊金柱遭圍攻
江系力挺薄熙來「唱紅打黑」 專家揭黑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