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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保局:過勞死 不限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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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去年南亞徐姓工程師猝死在家,經過兩次鑑定,都為過勞死,勞保局4日表示,過勞死的認定,不再只限工作場所,這部分將修法全面放寬,只要證明與工作相關,在家或出差地點等都可以領取職災給付。

勞保局表示,是否過勞,應視被保險人病發促死與其工作是否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而定,不應受限於促發的場所。

近年來,勞工在長時間勞動或高工作壓力下,導致遭遇異常事件,不論短期工作負荷過重,或長期工作負荷過重,促發腦血管、心臟疾病,俗稱為「過勞」。

勞委會表示,而腦心血管疾病因職業原因,超越自然病程明顯惡化,應以職業原因惡化或促發認定,不限是否在「工作場所發生」。

勞委會表示,已修訂「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供行政機關處理職業疾病認定及醫師診斷職業疾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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