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去年第三季勞委會決議17880元的基本工資審議程序遭全國產業總工會投訴監察院,17日監院依程序有違失,提案通過糾正勞委會,除要求檢討外,監院請行政院提升審議委員會的層級,但勞委會表示,涉及條法及勞資的討論,今年恐不及達成。
全國產業總工會向監察院陳訴,去年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其施行法,認有深入瞭解的必要。
提案監委葛永光、高鳯仙調查認為,勞委會未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定,應於事前提供審議委員「調整基本工資之研究分析資料」,且在「審議辦法」修正公布施行前,即依條文辦理委員推薦,過於倉促,專對於家學者及政府代表的角色定位未盡周延。
調查報亦指出,在多數審議委員尚未決議前,主席即做出17880元基本工資的調整建議,並報行政院核定,導致客觀、公正性遭質疑。
勞委會表示,去年因修法及改聘是有比較匆促,但給委員的資料也都有兩個星期左右,開會前及會議中都再次說明及提點。
勞委會解釋,去年工資審議制度,嘗試建立以勞、資代表為主體,公益人士擔任中介建議者,降低官方決策的角色。然因勞雇雙方均認為包括勞委會在內的政府部門不應輕言退出審議機制,才適度調整各方參與的比例,仍由政府負最後的政策決定責任。
提高工資審委會層級
由於基本工資調整影響層面廣泛,不論對產業衝擊、勞工就業、薪資水準、勞健保的負擔等,監委提議「工資審議委員會」應拉高層級,由行政院直接掌管,才能提高審議委員會的功能及層級,以利落實兩公約並兼顧勞資雙方權益。
對此,勞委會表示,提高審議會層級須上報行政院,同時涉及修法及勞雇雙方的討論,今年恐不及達成。至於第三季的工資審議仍將按時召開,就包括物價指數、國民所得、勞動生產力、就業狀況…等審慎檢討基本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