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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登記 房仲質疑如何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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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主張雨遮不計價也不登記坪數;房仲表示,未來雨遮從預售屋進入成屋階段,容易產生新舊制不同,房仲業不知如何計價。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上路,預售屋的屋簷及雨遮僅能登記坪數,不能計價。不過,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認為,雨遮不但不計價,也不能登記坪數,才能消弭爭議。

台灣房屋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表示,現階段屋簷、雨遮在中古屋買賣,以市價1/3計算,政府規定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較為可行,消基會主張雨遮應直接不登記,未來預售屋進入成屋階段,容易產生新舊制不同,房仲業不知如何計價。

另外,預售屋買賣交易糾紛時有所聞,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將履約保證機制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建商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履約保證條款,保證方式共有5種,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消費者可與建商協議擇一採行。

消基會認為,政府推出預售屋強制「履約保證」並非完全保證,消費者還是可能陷入「既拿不回錢、也住不到房子」的窘境。

邱太煊表示,預售屋5種履約保證,像不動產開發信託,蓋樓資金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價金返還保證由建商提撥一定金額,存入銀行作擔保,價金信託是買方付的錢存入信託的銀行,再分階段給付工程款,這些履保制度相較以前,對消費者權益已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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