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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益:法制社會還是一黨獨裁?

【大紀元2011年05月20日訊】中共對外一貫標榜中國是法制社會,可是,從中共建政以來的實踐看,從來就沒向全民貫徹過法制,中國社會也從未沾過法制社會的邊,而是任由其領導人隨心所欲,無法無天地發號施令,社會實質是其一黨橫行的「人民民主獨裁」!

中共三年一個「運動」,五年一次「嚴打」,按照毛澤東自己的話說:「七八年再來一次」,翻開中共的憲法,有哪一條哪一款規定「階級鬥爭要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的?

可是中共就是要連年不斷的瞎折騰!它為啥要瞎折騰?因為中共的政權是用暴力竊取的,理論基礎是荒謬杜撰的,那社會實踐就必然是反天理、反自然、反 傳統、反人類的。它不一黨獨裁,人民就會唾棄它,所以就七八年殺一次人,殺掉敢說真話的,斗倒不服從的,批臭不順眼的,欺騙心存疑慮的,排除有分歧的,干 掉敢冒犯的等等等等。

這樣的惡黨你讓它講法律?按章辦事?順應民意,施惠於民,怎麼可能呢?它從來就是拋開憲法,不講法律,有法不依,獨斷專行的,而法律只是對內愚弄中國百姓,對外欺騙世界輿論、掩人耳目的幌子。

所以中共一方面靠暴力強取豪奪、指鹿為馬地肆意妄為,一方面利用法律、輿論來矇蔽百姓,掩蓋其罪行,目的還是鞏固其一黨獨裁的專制暴政。

期間,就用各種藉口有事沒事地來說事,就拿一九五七年的「反右」來說,憲法裡本來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從來就沒有規定國民的日常言論是犯 法,比如說,「糧食定量供應不夠吃,人民生活水平沒提高」等等,本來都是些茶餘飯後的大實話,卻被中共當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罪證,橫加迫害。

五七年中共下令幫助黨整風,讓提意見,開始職工群眾還真不敢提,這時中共貫徹動員令說,不敢提就是對共產黨不信任,請大家放心,共產黨不抓辮 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秋後算賬。領導大會小會動員職工提意見,群眾怕被扣上「對黨不信任」的罪名,一部份群眾想上級讓提就提吧,另一部份知識份子認 為中共真的是「良心發現」會改好,就給中共提「意見」,卻不知這是中共為了捕獲不同政見者而向百姓故意撒下的網。

過一段時間中共一收網,抓辮子,打棍子,扣帽子,秋後算賬,抓的抓,判的判,幾十萬人深受其害,家屬親人倍受株連。更可笑的是上級給下級單位定 指標,有的單位硬是湊數,五七年沒夠數,五八年又來個「補充」。其實那些所謂的「反動言論」都是很平常的大實話,只是被無限上綱後成了「反動言論」。多少 一腔熱血的知識份子就這樣被錯誤地劃成「右派」。

八三年的「嚴打」,是中共對群眾大開殺戒、有法不依、隨心所欲、一黨獨裁的又一例證。搶劫七十元錢的也給斃了,搶個軍帽就判三十年。其實法律在 那裏明擺著,誰犯著哪條是哪條,搞甚麼「嚴打」?反過來講,既然可以根據中共某個領導人的個人意志任意濫用國家權力,那要法律何用?

一九八九年的「學潮」,不就是大學生反腐敗嗎?反腐敗有甚麼錯?卻被中共和鄧小平扣上「動亂」的大帽子,動用機槍坦克鎮壓,對學生進行殘酷屠殺,造成「六四屠城」。

中共對待法輪功也從未講過法律,本來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江魔頭個人說法輪功是X教,中共就至上而下,瘋狂迫害,動以酷刑,濫施淫威,更有甚者有組織地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在國際上販賣,中共已墮落成毫無人性的獸類了。

時至今日,在中共的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就是說根據中共自己的法律,法輪功在中國也完全合法。因此,我們就不難得出結論:迫害法輪功完全違法!現在法輪功已洪傳至全世界114個國家和地區,受到各國人民的普遍敬仰和歡迎,唯獨中共迫害。

中共從來不講法律,鎮壓人民,殘害百姓,踐踏普世價值,只憑手中權力,為所欲為,毫無顧忌,真真切切是一黨獨裁的最大邪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