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選管會擬修訂區會選舉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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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導)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公佈選舉活動建議指引,提出多項修訂,包括提高選舉開支上限、獲資助金額,以至將指引對傳媒的規管擴展至互聯網等,並諮詢公眾1個月,諮詢期至6月22日。

建議指引的主要修訂,包括將選舉開支上限由48,000元提高到53,800元,而給予合資格候選人的資助金額,將修訂為候選人所獲的有效選票總數乘以每票12元,或選舉開支限額的50%,或候選人所申報的選舉開支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候選人簡介內如載有與宣傳候選人參選無關的資料,選舉事務處會要求候選人更改內容。

至於以電子方式展示、分發或使用的選舉廣告,建議指引提出一項新安排,方便候選人以電子方式提交選舉廣告的聲明和文本。

網上廣播亦需遵守平等原則

現時適用於電子傳媒的候選人平等時間原則,也適用於在互聯網上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而有關通過印刷傳媒宣傳的內容,則適用於印刷傳媒的網上版本;建議指引提醒候選人和傳媒,應避免給予候選人不公平的額外宣傳。

另外,候選人在大量印製選舉廣告前,應盡早提交選舉廣告樣本予郵政署批准,以便在有需要時,候選人仍有足夠時間修改選舉廣告樣本的內容。

至於政黨及候選人在網上設立的網上電台,或者是社交網站,作出同選舉有關活動,是否受指引規管,選管會主席馮驊就說,需要視乎實際情況,作出判斷,強調若活動涉及選舉廣告,亦會受選舉開支的限制。

馮驊表示,建議指引是以現行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為基礎,再作出適當修訂,主要反映法例的最新修訂建議;待法例的修訂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後,會被載入正式的選舉活動指引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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