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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又吸毒 蕭淑慎發監

2011-05-04 20:37 中港台時間|05-04 20: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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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4日電)藝人蕭淑慎因吸食古柯鹼遭判刑1年7月、緩刑4年,卻在緩刑期間3度吸食安非他命,遭檢方聲請撤銷緩刑。蕭淑慎今天下午到士林地檢署報到,隨後送往土城女子看守所發監執行。

士林地檢署指出,女子看守所除收容一般遭羈押的女被告,也收容刑度在3年以下的女收容人。蕭淑慎目前在土城女子看守所中發監執行,日後有無可能移監,將視後續狀況。

蕭淑慎民國96年間因吸食、轉讓一級毒品古柯鹼,遭士林地方法院判處1年7個月、緩刑4年定讞,並交付保護管束,在緩刑期間須從事148小時的勞動服務。但蕭淑慎在緩刑期間,遭驗出吸食3次安非他命。吸安的部分,高院去年判處蕭4個月、5個月及6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1月,都可易科罰金定讞。

但吸古柯鹼的部分,士林地檢署認為,蕭淑慎在緩刑期間又犯,認為她有執行刑罰必要,去年11月間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獲士林地院裁准。

蕭淑慎不服提起抗告後,仍遭高院駁回,撤銷緩刑確定。士檢執行檢察官日前發出通知書,通知蕭淑慎在今天發監執行,蕭下午赴士林地檢署報到後,隨後送往土城女子看守所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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