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導)香港屋宇署計劃由2011至12年度開始,展開3項新的大規模行動,包括全面清拆於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的僭建物、巡查失修的目標樓宇和劏房。屋宇署預計涉及超過1千幢大廈。
屋宇署表示,預計每日會接獲80宗關於僭建物的投訴及舉報,署方將優先處理在人口密集或交通頻繁地區的僭建物。為精簡對現有樓宇進行的執法工作,屋宇署將採用「屋宇統籌主任」的模式,指定單一組別去為某一幢樓宇處理樓宇安全問題,包括處理投訴、就失修情況及各類僭建物採取一般執法行動等。
關於劏房,當局的目標是每年巡查150幢樓宇及對違規事項採取執法行動。至於僭建物和失修的目標樓宇的行動,每年目標的數目各為500幢。
屋宇署又指,仍未就各界對僭建物政策表達的建議作出考慮或者結論,包括修訂法例加強對未能在限期前清拆僭建物的業主的懲處,以及禁止業主出售有非法建築物的物業,署方歡迎立法會議員提供意見。政府指最近一連串事件已引起市民對僭建物的關注,各界提出一些建議,希望立法會議員提供意見。
該些建議包括懲罰沒有執行清拆令的人,加強阻嚇作用,擴大小型工程檢核計劃適用範圍,業主提供安全證明可以把僭建物保留,以及修訂法例,禁止釘契的物業買賣。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當局仍然未就這些建議作出考慮或結論。又指為了加強樓宇安全,政府要透過不斷更新法律框架和加強公眾教育,配合加強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