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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以免簽互惠 45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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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外交部17日表示,以色列將成台灣第114個免簽或落地簽待遇國,45天後正式生效。

目前「免簽證協議」仍在進行,已交由以色列駐華代表何璽夢代表以國簽字,然後「協議」再送交我駐以國代表張良任在以國簽字,程序完畢生效實施。

生效後,凡持具有個人身分證號碼且效期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的國人,得免簽證入境以色列;惟180天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

以色列國土安全查核較為嚴格,外交部提醒,停留以色列期間務必遵守當地國法令,注意自身安全。若有需要,請隨時撥打我國駐以色列代表處緊急連絡電話:+972-544-275-204,以國境內直播:0544-2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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