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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以免签互惠 45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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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外交部17日表示,以色列将成台湾第114个免签或落地签待遇国,45天后正式生效。

目前“免签证协议”仍在进行,已交由以色列驻华代表何玺梦代表以国签字,然后“协议”再送交我驻以国代表张良任在以国签字,程序完毕生效实施。

生效后,凡持具有个人身份证号码且效期6个月以上的中华民国普通护照的国人,得免签证入境以色列;惟180天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

以色列国土安全查核较为严格,外交部提醒,停留以色列期间务必遵守当地国法令,注意自身安全。若有需要,请随时拨打我国驻以色列代表处紧急连络电话:+972-544-275-204,以国境内直播:0544-2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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