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幽靈顧問」無處容身 聯邦立法嚴管

最高罰款10萬元及或入獄2年 移民顧問120天需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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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加拿大多倫多報導)加拿大從6月30日開始,未經授權的人士提供收費的移民服務屬犯罪行為,面臨的最高懲罰是罰款10萬元及/或入獄2年。

6月28日,加拿大移民部長肯尼(Jason Kenney)在密西沙加的移民部辦公室宣佈,這項旨在打擊移民顧問欺騙顧客及作假行為的立法(C-35)這週四生效;屆時,加拿大移民顧問監管委員會(ICCRC)將取代之前的加拿大移民顧問協會(CSIC),成為加拿大移民顧問的監管機構,代表政府監督移民顧問行業。

肯尼在當天的新聞會上說,過去法律存在的一個問題,使政府無法對在背後操作的顧問採取行動,他們不宣稱自己是顧問,所以被稱為「幽靈顧問」。他們沒有付顧問會員費,也常常不遵守行業規則。「有了C-35法案,我們就有了需要的工具。」

新法案規定,沒有經授權的顧問,從申請開始到結束的任何時候,收錢提供與移民有關的諮詢或幫助都屬犯法。

除了違法者的懲罰加重外,移民部長有權任免監管機構,有權要求監管機構向政府提供其有關運作信息,以保證受監管的顧問代表公眾利益。

肯尼表示,政府知道移民顧問造假事件很多發生在國外,加拿大法律鞭長莫及。作為移民部長,他已經在敦促主要移民來源國當局,包括中國、印度、菲律賓、巴基斯坦等,加強監管當地的移民顧問,並與加拿大合作打擊造假行為。他說,公眾的合作也很重要,政府已經通過廣播及電視等形式,在國內及國外做廣告。

對於申請人來說,付錢請了未經授權的顧問不算犯法,但申請中填寫了不實信息就犯法。肯尼解釋說,有人說,他們知道這表中所填的信息是錯的,但顧問告訴他們這樣填,他們只是跟從指示。「對不起,你在那表上簽了名,對移民部來說,你要對此負法律責任。」

加拿大移民顧問監管委員會(ICCRC)總裁及首席執行官莫尼(Phil Mooney)稱,有一張使用顧問的表(use of representative form),如果顧問及申請人同時在上面簽了名,但這顧問不代表申請人的話,移民局會退回這個申請;如果申請人說沒請任何人做代表,但從申請材料中看得出請了人代理,移民局會要求其說明,這就是通常請了「幽靈顧問」的情況。

*現授權顧問要求120天內在新機構註冊

對於目前經加拿大移民顧問協會(CSIC),或者各省有關機構授權的移民顧問,政府給了120天的過渡期,他們可以從6月30日至10月28日之間向ICCRC申請註冊,成為授權會員。

肯尼說,如果不在120天過渡期內註冊稱為ICCRC會員,將不是授權的移民顧問,移民部將不與未經授權的移民顧問打交道。

莫尼解釋說,CSIC現在的註冊會員如果向ICCRC註冊,會自動被接受並馬上包括在授權顧問名單上,然後允許有30天時間完成具體的註冊手續。120天過渡期,是為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註冊的顧問提供。

莫尼表示,ICCRC正在全國開設5個辦公室,每個都設有投訴調查員。之前向CSIC投訴過的人,都可以向ICCRC投訴。雖然不能強迫,但他們會請CSIC把有關文件轉過來。

不過,移民部長肯尼說,他認為CSIC有責任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暫停會員資格及投訴的文件。

肯尼向現場移民機構的代表、專家及媒體說明了監管機構的選擇過程。去年開始的挑選程序,政府要求申請機構對其會員負責,保證專業操行,能以透明的方式,代表公眾的利益。他說,政府共收到4個申請,包括CSIC。經由專家組成的委員會評估後,認為ICCRC最符合一個可靠、透明、強有力的監管機構的要求。

肯尼說,推薦ICCRC作為監管機構的方案今年3月19日接受公眾諮詢,政府在30天內收到的反饋中,70%表示支持。

他透露說,政府計劃重提法案,對提供入籍服務的顧問也實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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