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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起訴侵佔公款 李登輝:錯愕!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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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前總統李登輝國安密帳墊款遭挪至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一案,檢察署特偵組30日偵查終結,依共犯侵占公有財物、洗錢等罪嫌起訴被告李登輝、劉泰英2人。此震撼彈不僅讓民眾錯愕,也讓李登輝始料未及,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轉述說,雖然有很多疑惑及遺憾,但他會勇敢面對,等到司法還他清白。

李前總統辦公室主任王燕軍及委任律師顧立雄緊急在下午召開記者會,王燕軍表示,許多時間點都不對,包括台綜院成立時間、購置財產時間等,他認為特偵組是「張飛打岳飛、混淆人民的視聽」,外界應看清楚時間表。

顧立雄曾在5月31日陪李登輝前往特偵組接受約詢,但特偵組没有具體的事證,僅簡單問了一些問題且1個多小時就結束。顧立雄回憶,當時他認為可能會簽結,但就算要起訴,也會再約詢一次,讓當事人表述意見。不料,上午接獲李被起訴,但卻没收到起訴書?

顧立雄表示,要起訴,但被告及被告的律師卻完全不知情,他認為司法及整個程序上都有瑕疵,特偵組沒體恤被告防禦能力,也不給被告還手餘地,這樣不對。

具了解李登輝國安密帳一案是前總統陳水扁在法庭上檢舉而啓動調查,顧立雄表示,即使如此,特偵組應提出新事證。但顧立雄認為特偵組根本没有新的調查進展。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也在下午稍晚表示意見,他說,司法正義應具一致性,國民黨執政50年,從過去到李前總統為止,司法單位對政府如何處理機密預算應有一致性的標準,不應因人而異。他也質疑檢調選在此時起訴李登輝,讓人懷疑有政治動機,也呼籲司法檢調嚴守中立,不應選擇性辦案。

起訴書:被告犯後仍設詞,翼求卸責,毫無悔意

檢調的起訴書指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統領文武百官,理應為全民及全體公務員表率,竟不遵守國家法制,擅將「鞏案」歸墊之剩餘公款美金779 萬7,193 元,以洗錢方式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後仍設詞否認,翼求卸責,毫無悔意,惟念及其已年邁及對國家之貢獻等情,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被告劉泰英共同侵占公款等犯行明確,復私吞其中之美金44 餘萬元供己花用,犯後不知悔悟,猶矢口狡賴,品行惡劣,惟考量其已將侵占所得返還國安局及年事已高等情,亦請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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