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塑毒 台消基會:助民眾求償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塑毒事件至今,政府未助民眾求償,呼籲民眾上官網填求償表,連同購買的商品包裝,一起寄給消基會,消基會將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合作,助向企業求償。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舉辦「串聯消費者促業者提出塑化劑毒食品賠償辦法」記者會。

蘇錦霞指出,食品所用起雲劑違法添加塑化劑事發至今,一直期待政府出面幫助受害的消費者求償,但政府至今都沒有做;其次,消基會已接獲400、500通民眾詢問求償方式的電話;因此消基會今天要站出來代做政府應該要做的事。

她進一步說,依據消保法第7、8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安全,並負有連帶責任;即便塑毒事件中,有企業自認是受害者,但依法,這些企業必須負起連帶責任。

她呼籲,消費者今天起上消基會官網填寫「塑化劑毒食品求償書面登記表」填寫資料,並提供發票與所買商品的包裝瓶罐等購買憑證,一起提供給消基會。

她說明,對於提供具體受害事實,例如幼童被診斷已出現發育異狀等情況,消基會將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合作,協助消費者就受害事實進行調解與求償。

另針對尚沒有具體受害情況的消費者,她說,消基會的法律小組已展開設置消費者保護基金的法律研議,預計7月會去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呼籲立法院協助完成設置消保基金的立法工作,好讓尚無具體受害實情的消費者,若日後有受害可以從消保基金取得補償。

她並說,關於消保基金的設置,消基會會先向企業展開募款活動,未來不排除立法完成後,研議轉併入政府所設基金內;同時,基於企業在此事件中應依法負起連帶責任,主張企業依受害金額所完成的退稅款項,應提出作為設置消保基金使用。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