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冉雲飛獲釋 當局綁架國民受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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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近日,中國著名異見人士、作家冉雲飛已經獲得釋放,但被限制言論及行動自由。此消息一經證實,引各界人士及網友關注,同時,當局的綁架行為也受到越來越多的譴責。

昨天(8月10日),冉雲飛的妻子王偉向美國之音證實了丈夫獲釋回家的消息。王偉說,目前還不方便證實冉雲飛回家是否屬於監視居住,而冉雲飛目前不能接受媒體的採訪或對外公開發言,但她感謝各界對丈夫和家人的關心。

抓與放中的政治考量

冉雲飛被許多人認為是「才華橫溢、一身正氣,為推進中國的自由與民主憲政事業做了很多事」,由此,中共當局對他的拘押和指控引發各界人士聲援。

旅美民主人士、中國社會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委員卞和祥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對於冉雲飛的釋放,如果說是欣慰還是憤怒,以我個人心情我感到非常憤怒。冉雲飛為人正直,他敢於說民眾想說而不敢說的話。冉雲飛、艾未未等眾多有識之士,可以說他們才是真正的中國脊樑。」

卞和祥認為:「就中共本身來說,對於冉雲飛被綁架後又釋放,不是它受外界某種壓力所為,而是它主要有某種政治考量。首先,能夠在中國某種領域維持一種恐怖氛圍,包括對民主維權人士冉雲飛、艾未未、王荔紅,律師界包括江天勇、唐荊陵、高智晟等人士的非法抓捕,從對批評人士的抓與放中,造成殺一儆百的效應。」

他說,另外,中共當局在過去搞了很多政治運動,過後它又給所謂「右派」等冤案平反,一些人士在抓與放中反而產生感激心理,這種被灌輸了黨文化的心態,國際上的說法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中共認為釋放他是對他的「恩賜」。然而,對有正義感的人士來說,一個合法的公民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最後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是一種欲加之罪,是一種侮辱。

歷史中的綁架先例

安徽省檢察院原檢察官沈良慶從法律層面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一個政權組織包括對冉雲飛、艾未未、高智晟等一大批人士的非法綁架、抓捕,按照國際法等公約它已經構成反人類罪。一個國家領導人對於下面出現大規模的犯罪視而不見,簽署國際公約的國家對犯罪責任人也會進行制裁,其實這樣做也是一種震懾,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在這方面已經有了先例。

沈良慶說:「他們對待維權律師高智晟時,因為高智晟為迫害中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所以他們也採用了綁架及酷刑,可以說高智晟已經表現得相當勇敢了,就是這樣,也超出了人的承受極限。」

他說,中共本身也制定了很多法律,包括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等法律。其實上述罪行在它的歷史上一直存在,包括打AB團、肅反、延安整風以及建政後等歷次政治運動都普遍存在,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信仰人士的迫害達到極致,甚至把他們綁架到精神病院裡去,一些迫害手段反過來對付維權訪民,這是非常殘酷的。

製造所謂的「敵人」

曾經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六年,剛剛出獄不久的民主人士、自由撰稿人王榮清對記者表示,其實,作為一個合法的民主政府,是敢於面對批評的。在不走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隨便抓捕冉雲飛等一些民主人士,包括我們一直在關注的民主人士朱虞夫先生還在被關押中,如同一個合法的公民在光天化日之下突然地消失了,可以說這是一種流氓的犯罪行為。

卞和祥也說,當局一直在製造著它所謂的「敵人」,也不斷在「製造」異議人士、維權人士。中共如今已是黑社會化的利益集團。作為中國的有識之士,要對中共這種非法行為持抵制及不認同的態度,他們不但沒有被嚇住,反而更加激發鼓舞了周圍人的抗暴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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