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馬:通往梁山的路黑不黑

——水滸系列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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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02日訊】 以往談論《水滸》的人,喜歡拿林沖說事,說林沖是「官逼民反」的典型例子。其實,林沖不能算真正的「民」。有人考證,「八十萬禁軍教頭」至少相當於國防部士兵訓練局的校級軍官。因而,林衝上山不能叫「官逼民反」,只能叫「官逼官反」。除了「官逼官反」外,梁山上還有一種類型叫「民逼官反」。以前出於「政治正確」的考慮,總是渲染前者的殘酷和黑暗,而對後一種卻有意無意地迴避了。其實二者一樣殘酷,一樣黑暗。秦明上山就是個典型例子。

秦明本是軍官出身,入夥前官拜青州指揮使總管,只因宋江、花榮要打清風寨,青州的慕容知府命他火速點起兵馬,前去征討。可等他來到清風山,尋找宋江主力決戰時,宋江用「敵進我退,敵駐我擾」的游擊戰術,使他四處奔命,站立不定,最後連人帶馬閃到一個坑裡,被嘍囉們捉上山來。上山後的秦總管,面對宋江、花榮的軟硬兼施,表現了一個職業軍人的凜然正氣。他說:「秦明生是大宋人,死為大宋鬼。朝廷教我做到兵馬總管,兼受統制使官職,又不曾虧了秦明,我如何肯做強人,背反朝廷?」宋江、花榮看他執意不從,便不再勸降,只輪番把盞勸酒。可等翌日醒來,討還了頭盔衣甲與他的狼牙棒,匹馬單騎來到青州城下時,慕容知府卻緊閉城門,立在女牆上大罵他「反賊!」

原來趁他夜裡熟睡,有人穿了他的盔甲,拿了他的狼牙棒,對城外的老百姓進行了掃蕩。《水滸》中是這樣寫的:「原來舊有數百人家,卻都被火燒做白地,一片瓦礫場上,橫七豎八,殺死的男子婦人,不記其數。」因而知府以為他今番來到城下,是要賺開城門「取老小」,所以早就把他的一家老小殺光,並用槍挑著秦明妻子的頭讓他看。氣得「霹靂火」在瓦礫場上大罵:「不知是那個天不蓋、地不載、該剮的賊,裝做我去打了城子,壞了百姓人家房屋,殺害良民,倒結果了我一家老小,閃得我如今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正在痛不欲生時,道中齊刷刷閃出清風山的五位領導人,依照山中的威望排名,分別是:宋江、花榮、燕順、王英、鄭天壽。只聽宋江開言道:「總管休怪。昨日因留總管在山,堅意不肯,卻是宋江定出這條計來:叫小卒似總管模樣的,卻穿了足下的衣甲、頭盔,騎著那馬,橫著狼牙棒,直奔青州城下,點撥紅頭子殺人;燕順、王矮虎帶領五十餘人助戰,只做總管去家中取老小。因此殺人放火,先絕了總管歸路的念頭。」秦明見如此說,怒髮衝冠,欲要和宋江等人拚命,無奈人已被軟困,打也打不過。只得嚥了這口氣,答應歸順,但仍憤憤不平地說「你們弟兄雖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個,斷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卻正色回覆:「不恁地時,兄長如何肯死心塌地?」

在宋江看來,為了讓他「死心塌地」,就可以把他的家小滅盡;為了造成他已「反了」的事實,就可以對城外的老百姓實行「三光」;而宋江在陳述這一切時,之所以顯得那麼從容不迫,那麼坦蕩如砥,原因就在於宋江自以為這一切都是在「替天行道」。但問題是,對於青州城外的百姓來說,被官兵殺和被宋江殺,這裡面有本質的區別嗎?難道被宋江殺了可以活過來嗎?如果僅僅為了使自己的集團增加一名新成員,就可以把「不記其數」的男人女人殺死,把「數百人家」的房屋化為灰燼,那麼,軍委副主席蔡京、上將總參謀長童貫、國防部長高俅、北京軍區司令梁世傑、高唐州市長高廉不是也在「替天行道」麼?難道「數百人家」的房屋被你燒了就是「替天行道」,被官兵燒了就是「生靈塗炭」?「天道」是教人活,不是教人死的,所以古人才有「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不拿一條百姓的命來換取整個天下),「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的名言;而到了宋江這裡,所有的人都不過是工具,包括他自己都是「忠義」的齒輪。為此,他先懸置了一個目的(替天行道),然後號召所有的弟兄(高級工具)向著這個目的挺進。為了這架目的機器的正常運轉,有時甚至不惜讓一些普通百姓(低級工具)化為齏粉,以潤滑這架機器的尖銳齒輪。

用我們現在的話說,就是個人利益要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要服從整體利益。還有,就是不論集體利益,還是整體利益,都有可能是眼前利益,眼前利益要服從根本利益。但在實踐中,因為個人利益是具體的,集體利益是抽像的;局部利益是現實的,整體利益是理論性的;眼前利益是看得見的,根本利益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因而,集體利益最後總是表現為集體領導人的利益,整體利益最後總是表現為整體最高領袖的利益。因為不管是誰,只要他坐上了高位,取得了話語權,他就可以把所有地區的利益都看成是局部利益,把所有家庭的利益都看成是個人利益,把一切他不希望看到的利益都說成是「眼前利益」,因為「根本」不「根本」是由他說了算的。

這樣一來,所謂的「以梁山大義為重」,最後總是表現為「以革命領袖宋江的大義為重」。因為在宋江看來,秦明一家人的利益,包括他們的生命,都是個人利益,水泊梁山的利益才是集體利益。集體利益再小也是大事,個人利益再大也是小事。不就死了個老婆嘛,那算甚麼!我把花榮的妹妹配給你不就完了嗎?比起「梁山革命隊伍的發展和壯大」來講,不用說你秦明一家人,就是青州城外「數百人家」的房屋和生命也是局部利益;而這一切都是眼前利益,根本利益是「忠義」二字。用宋江的話說,就是「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就是他臨終前總結的,「寧可朝廷負我,我忠心不負朝廷。」為了這個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手足兄弟李逵謀殺;為了這個根本利益,他可以把梁山108位革命戰友的性命搭上,去征討另一支革命隊伍方臘的人馬,最後死的死,殘的殘,全軀善終的不到三分之一。領袖本人被毒死後,朝廷也沒有追究凶手的責任,只是給蓋了一座廟。雖然整天煙燻火燎,但供果四時不絕,可謂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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