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設難實現 官員弄虛作假謀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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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9日訊】2011年8月28日中共喉舌網站《新華網》報導,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原區委常委、統戰部長曲連文擔任副區長期間,在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中,通過弄虛作假的方式,把每畝30萬元的征地價格改成65萬元,為開發商謀取暴利,而自己收受總額達1032萬餘元的賄賂。

官商勾結謀取暴利

今年3月起,鄭州市紀委調查組工作人員調查時,發現某開發商提供的《征地協議》上顯示的征地價格遠遠低於在物價局備案的征地價格。

經查明,在時任鄭州市二七區副區長、嵩山南路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曲連文的運作下,指使該區土地儲備中心,將每畝30萬元的征地價格改成65萬元,致使征地成本虛增近4000萬元。開出的虛列部份的收據,用於物價部門核算房價。

虛增近4000萬元的征地成本,將以房屋的成本價一併計入經濟適用房,開發商將不用幹任何事就獲得4000萬元暴利,而最終買單的卻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群體。

然後開發商再將這一部份非法所得,劃歸鄭州市二七區副區長、嵩山南路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曲連文的名下。

據調查,曲連文在任二七區副區長、嵩山南路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期間,先後為多名開發商或工程承包商在項目推進、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暴利,自己從中收受賄賂總額達1032萬餘元。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恐難以實現

鄭州市常住人口862萬,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價上漲較快。2011年,鄭州市保障性住房任務為54429套,佔全省42.09萬套的13%,保障性住房用地共需土地面積約128公頃(128萬平方米)。現只有12個項目申請計劃指標91.6萬平方米,用地面積為70萬平方米。按照這個申請用地面積為70萬平方米指標計算(全部完成),也只為計劃用地面積(128萬平方米)的54.6%。

中共官方媒體:保障房建設毫無保障

《河北青年報》2011年8月16日報導了題為《保障房建設毫無保障,面子工程「傷不起」》的文章。文章指出,2007年8月下發的《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要求「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0%。」 今年,國家發改委提出,未來五年中國要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萬套,今明兩年各1000萬套,後三年1600萬套。

然而據今年初國土資源部公佈的《2010年全國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執行情況公告》顯示,保障性住房(兩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用地完成計劃的65.2%;棚改房用地1.47萬公頃,僅完成計劃的40.2%。

文章指出,據審計署2010年11月17日公佈的數據顯示,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均未達到上述規定要求。只2007年至2009年,3年間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23億元,用於保障性住房,保障房建設毫無保障。

有學者估算,建廉租房會使中國地方政府損失3,000億元,而且不能賣地,不能創造GDP,不能像商品房一樣大賺一筆,沒有錢的買賣無法讓他們重視,這正是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房缺乏動力的原因所在。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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