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房東房主的故事】住地下室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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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8月03日訊】【編者按】新移民,到達加拿大後第一件大事就是找到落腳安身之處。很多人在初來乍到時都當過房客;等學習工作穩定了,有了首期,買了房以後,不少人又搖身變成了房東。圍繞著房東和房客,有矛盾衝突,也有相互理解。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故事,心酸的,甘甜的,值得回味的,最終都留在心底,成為移民生活中的一道難忘的風景線。大紀元推出【房客房東房主的故事】系列,講述房東和房客之間平凡的小故事。歡迎讀者投稿。投稿請寄: Canada_editor@epochtimes.com。
  
文/伊鈴
  
黃奶奶今年76歲,從香港移民來多倫多有15年了。從前一直住老人公寓,後來兒子媳婦要回香港工作,需要她來照顧孫子。
  
以前黃奶奶在士嘉堡租了一個一室一廳,包水電,每月租金940元,房租由兒子付,房間給孫子住,黃奶奶自己住客廳。
  
由於兒子在香港工作不十分順利,每月支付這麼多租金,還有生活費,感到難以承受。黃奶奶決定換房子,她在公寓附近找了一個半地下室,每月租金620元,2個房間,客廳和廚房連在一起。
  
租金包括水電,電視、電話、網絡。由於使用網絡的人多,網速很慢,黃奶奶經常要與兒子、媳婦,還有親朋好友聊天,不方便,便自己裝了電話和網絡,很便宜,總共40元左右。她說,反正住公寓也是自己負責安裝。
  
「住地下室節省很多費用。公寓洗衣服還要錢,一個星期至少要洗一次,一個月也要10幾塊,住在地下室,洗衣服也包了。統統算下來,每月要節省300元,而且還可以單獨有一個房間,不用住客廳。」她說。
  
黃奶奶說:「別人都說地下室冷、潮,我覺得無所謂。香港在海邊,在那裏住了幾十年,海邊的空氣本來就潮,所以沒有感覺住地下室有什麼特別的。冬天地下室比樓上氣溫要低,通常樓上有20多度,地下室20度,但也無所謂,只不過多穿一件衣服就行。所以也沒有感到特別的不方便。」
  
她表示,房東是一對來自福建的年輕夫妻,文化層次高,還有其他租客,都是年輕的大學生,日常要辦個什麼事,如讀一些政府文件、幫忙裝網線,房東很樂意幫忙,只要付錢就可以,比起住公寓反而少了一些孤立無助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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