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控訴河南固始縣官匪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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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03日訊】中國政府取消農業稅,地方政府因不能再搭車收費而斷了財源,有些地方政府將黑手伸向農民手中的土地。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趙崗鄉政府打著新農村建設旗號,以賣田款全村民組平分和無償送給村民組長康豐才兩間地皮為誘餌,操縱他們指派的沒有傷到土地的無關村民代表,用黑社會威逼、政府高壓、無關村民起鬨做幫凶等惡劣手段簽訂徵地、拆遷協議。於2006年非法將新堰村、新房組17戶住房和28畝承包田共66畝,以每畝9千元永久買斷。強徵後再高價倒賣給不法奸商,黑社會老大孫高峰。孫高峰指使黑社會強拆已有數百年曆史的古老村落–盧老家,打傷盧先友等多位拒遷居民。推平後,由孫高峰每間地皮5萬元賣給外地人建門面房,牟取暴利後官商私分。(證據有鄉政府為甲方整片地賣給孫高峰的《趙崗鄉新街建設開發合同書》、孫高峰為甲方賣給外村人盧光勇的《門面地皮出讓合同書》)。

我大哥盧先道多次找鄉政府追回土地未果,於2008年6月13日吊死在鄉政府辦公室。縣鄉兩級政府立即派人搜查盧先道住房銷毀書證,同時指使黑社會與警察共同搶屍,搶奪中把死者褲子都拉掉。在上萬名圍觀群眾拚命保護下,搶屍未能得逞。後以15萬元封口費了結血案,我母親不久被氣死在租住房裡。(證據有鄉政府給盧先道死亡賠償《協議書》,該協議書第四條規定;「不准盧家人為此事上訪」)。

我二哥盧先昌為土地多次進京上訪,期間因護地遭到十幾人圍毆,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將其關押。(證據有國家信訪局訪復字[2008]19716號、固看字[2009]1113號)。

本人盧先滿2010年到縣國土資源局討說法,信訪股長張海峰說沒占基本農田,不是倒賣土地,是新農村建設。我問:「不是倒賣土地,怎麼大部份土地都賣給外村人了?沒占基本農田,我們的承包田哪裡去了?你把它找出來,土地是搬不走,也是藏不住的。」張說:「是倒賣基本農田你們上訪也沒用,現在手續已基本補齊,上級查到我這裡,只看基本農田保護圖,我可以把基本農田劃成未利用地,也可以把未利用地劃為基本農田,只要保持耕地總量不變就行」。(證據有當時談話錄音)。

縣鄉兩級政府還編報虛假材料欺騙上級機關,謊稱該宗土地面積只有30多畝,剛好瞞掉28畝基本農田。盧先道本是因追回土地不成而絕望自殺,被歪曲成弟兄之間為爭地皮而死。導致我們上訪6年問題得不到解決。現在,鄉政府強佔我們的土地還有十幾畝賣不出去,至今已荒蕪6年,鄉政府還霸著不讓我們耕種。我們的遭遇創下共和國一個「之最」,兩個「第一」。即全國基本農田賣出價最低。(每畝9千元)。

第一例:由左鄰右舍幫政府強佔同組農民土地。
第一例:賣別人的田,全組無關村民平分賣地款而不補土地給失地戶。

趙崗鄉土地問題不是個案,固始縣是一個龐大的土地窩案。全縣每一個鄉鎮都有一至三處村莊、農田被政府倒賣,總面積達數十萬畝,這些良田幾年前已建上房子,至今政府還在冒領國家種糧補貼。固始縣政府在強徵農用地過程中,打傷、打殘、逼死護地農民、推倒民房砸死房主等血案經常發生。

我們6年來4次走訪國家信訪局和國土資源部,2008年國家信訪局將我們的上訪材料轉至信陽市人民政府就沒有下文了,而我們4次遞交國土資源部信訪接待處的上訪材料都是泥牛入海,杳無音信。特別是信陽市委在回覆我們給省委書記盧展工的留言時,不但不依法實事求是地解決問題,而且還替固始縣政府隱瞞真相,少報多佔農用地,掩蓋、歪曲事實。對於留言中反映的僱黑強拆、警匪搶屍、28畝基本農田被強賣、地皮倒賣給外地人、賣不出去的十幾畝荒蕪6年不退還我們等重要違法事項沒作任何回覆。因此,我們質疑國土資源部信訪接待處與市、縣政府是一利益共同體,是在同一利益鏈上。固始縣政府上面有國土資源部信訪接待處和信陽市委市政府做保護傘,下有村民組長康豐才和沒傷到田地而分到我們賣地款的無關村民作虛假證明,固始縣政府已成為我們失地上訪群眾永遠衝不破的天!

我們祖輩跟著共產黨鬧革命,拋頭顱、灑熱血分得土地,早期土地收成自己吃不飽也要向國家繳公糧,支援國家建設;我們都默默奉獻了。改革開放後,很多農民因不堪多如牛毛的各項提留而棄田拋荒,外出務工。我們始終堅守在土地上艱苦耕作,按時足額繳提留。我們保住方寸地,不光是留給子孫耕,尚若政策有變,地方政府還可以向我們收提留款。如今強賣我們土地,無異於殺雞取蛋。市、縣兩級政府是違法主體,已結成違法利益同盟。我們對信陽市委已不信任。本組除我們17戶之外的村民都是違法受益者。因此案的特殊性,我們請求省部以上的土地管理機關派員親臨現場。

(1)測量該宗土地面積到底是我們反映的66畝還是政府上報的30畝。
(2)確定我們的28畝承包田是不是在該宗土地中。如該宗土地中有28畝是我們承包的基本農田,請裁定是放任倒賣,還是依法收回。縣政府是否有批准倒賣基本農田的權力?
(3)查清盧先道到底是為何事自殺的。是盧家人自願立字據對盧先道屈死放棄上訪,還是趙崗鄉政府在盧先道死亡賠償協議裡規定不准盧家人上訪。
(4)未賣出的十幾畝土地是否應當退還我們。
(5)查清是別人群毆上訪人盧先昌還是盧先昌肇事傷人。
(6)徹查徵地補償款已分到哪些人手中。我們強烈要求上級政府依法收回我們的土地,拆除違法佔地上的建築,恢復土地原狀復耕。剷除固始縣幫助政府霸佔土地的黑社會組織,挖出縣政府與黑社會的後台和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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