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01日訊】大律師公會正式就替補機制諮詢文件作出回應,認為4個方案都不理想,又批評當局並無回應公會早前指出原方案違憲之處,仍著力提倡原來的方案二,認為政府企圖以不恰當方式引導公眾走向預設的結論,要求當局將選擇權交回市民。
大律師公會認為,政府提出的立法會議席出缺諮詢文件,沒有充份回應公會提出的疑慮,亦即政府原方案違憲的地方。公會質疑政府企圖以不持平及不完整的方式進行諮詢,引導公眾走向預設的結論,不能真正及充份諮詢港人意見。
大律師公會指出,諮詢文件提出4個方案,其中第一、第三和第四方案,政府都沒有說明是否合憲,沒有必要評論。至於方案二基本上等同政府原方案,即是由同一名單替補,沒有人補上就由最高票落敗者補上。公會認為是把選舉結果加以人工化的演繹,來決定誰是後補人,做法不能夠體現選民自由表達的意志,亦不符合《基本法》。
公會指出,在替補機制建議下,連因為離世和嚴重疾病等理由而出現議席空缺時,選民的補選權也被一併被奪去,是過猶不及,重申《基本法》無賦予政府和立法會酌情權,限制或剝奪市民的選舉和參選權,質疑政府提出修改立法會選舉制度,是濫用程序。
公會敦促政府如果想不到更好的方案,應該維持現狀,讓選民行使補選權;又強烈建議政府,將來面對類似去年補選的政治舉措時,應該交由港人運用智慧及判斷力,行使現有的選舉及參選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