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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染腸病毒 台北市勞工可請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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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為因應腸病毒疫情急速擴大,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呼籲企業雇主,受僱勞工為照顧因疫情在家休養孩童,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

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腸病毒再度進入流行期,台北市勞工局積極推動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家庭照顧假」的宣導,主動發文給462家職業工會及台北市398家雇用員工100人以下之中小企業,請雇主相互體諒照顧孩子的需要。

另外,家庭照顧假雖比照事假不予給薪,但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不得因此列入考績計算,也不得拒絕勞工朋友申請,違者將依同法第38條處以新臺幣1萬至10萬元整罰鍰。

依據疾病管制局監視資料顯示,今年8例腸病毒重症個案皆由71型病毒造成,並有2人不幸死亡。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由於台灣已2年沒有大規模流行腸病毒71型,目前0到3歲兒童體內幾乎沒有71型抗體。近3週持續有腸病毒重症案例發生,重症病程發展快速,只有數小時之黃金治療時間,幼兒有重症前兆務必立即送大醫院就醫。

施文儀指出,腸病毒重症前兆為發燒、肌肉顫動、活動力降低等,若家中幼童有上述病徵,必須馬上送往醫院檢查治療,目前責任醫院共有71家,上網檢索便可得知。而輕症前兆則多半有出疹、類流感症狀,送一般診所看診即可,2到3週便可痊癒。

疾管局呼籲,隨著各級學校陸續開學,學童的互動增加,感染腸病毒的機會也因此上升,同時可能把病毒從學校帶回家,傳染給家中其他嬰幼兒;不論家長及學童,皆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時時正確勤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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